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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孔颖达对魏晋南北朝《诗经》学的整合

时间:2010-4-30 12:24:06  来源:不详
朝时期的《诗经》研究成果。其中不少诠释、疏解,都是据魏晋南北朝以来的释文,综录诸家之说,编缀而成。实际上,孔氏对南北经学有相当的造诣,他以北学出身,在《毛诗正义》中却并没有囿于经学的门户派别之见,反而多用南学,杂采南北,兼综诸家,不论今文、古文、郑学、王学,或者南学、北学,都一视同仁,同等对待,说明他在选择魏晋南北朝旧说时是兼收并蓄的。这无疑是当时统一经学的历史潮流的反映。
  正因如此,《毛诗正义》的出现,客观上对魏晋以来《诗经》学进行了一次总结,汇集了各家各派的主要成果,如王肃、王基、孙毓、沈重、崔灵恩、何胤、舒瑗、刘焯、刘炫等人的著述,都能择其善者而从之,使得后人对这一时期很多已佚著述能略窥其一斑。孔颖达在坚持上述两项原则的基础上,有效地梳理、整合了汉末魏晋以来的《诗经》研究成果。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对魏晋以来义疏之学的扬弃。《新唐书·孔颖达传》载,孔颖达等撰《五经义赞》,后诏改为《五经正义》。实际上,《五经正义》之名,乃渊源有自。“正义”,即正前人之义疏。奉诏更裁,定名日正。它是在义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学术研究样式或者注释体例。义疏或讲疏,源于讲经。“义”,即发挥书中之大义;“疏”者,通也,即疏通证明之谓。“讲疏”、“述义”等等,从字面含义即可知与讲解经书有关。
  魏晋以降,经学著作出现了以“义”冠名的现象,而大量流行以“义”、“义疏”、“讲疏”冠书名则是在南北朝时期。这时期诸儒所倡导的义疏之学,如崔灵恩的《三经义宗》、熊安生的《周礼义疏》和《礼记义疏》等均属此类。此类现象反映了该时期儒生说经,都是在杂糅古今各家基础上来申明己意。南北朝义疏的这一解经方式,直接开启了唐代疏注之学。正如皮锡瑞所言:“夫汉学重在明经,唐学重在疏注;当汉学已往,唐学未来,绝续之交,诸儒倡为义疏之学,有功于后世甚大。……唐人五经之疏未必无本于诸家者。论先河后海之义,亦岂可忘筚路蓝缕之功乎?”《五经正义》序云,诸经义疏皆本之于前人义疏而成。《隋书·经籍志》著录南北朝的《毛诗》义疏有多家,如崔灵恩《集注毛诗》二十四卷、舒瑗《毛诗义疏》二十卷、沈重《毛诗义疏》二十八卷、鲁世达《毛诗章句义疏》四十卷等[3](P3364)。孔颖达《毛诗正义》对上述著作多有参考,而刘焯刘炫的《毛诗述义》更是直接被用作底本。
  虽然《毛诗正义》乃本于前人义疏而成,但不能认为唐人新疏仅是旧疏的简单翻版。实际上,孔颖达等人对旧疏在取舍、厘正方面是下了相当大的功夫的。对于魏晋南北朝诸家《诗经》义疏,孔氏有自己的价值取向与学术标准,采取的是一种积极扬弃而非全盘接受的态度。如他对南北朝义疏之学的不足就直接提出了批评:“近代为义疏者,有全缓、何胤、舒瑗、刘轨思、刘丑、刘焯、刘炫等。然焯、炫等负恃才气,轻鄙先达,同其所异,异其所同。或应略而反详,或宜详而更略。……勘会异同,时有颠踬。”可见,孔颖达对前人义疏所存在的问题是有所认识和鉴别的。
  另外,孔氏等人的正义,源于义疏,但又不完全同于义疏。它与义疏的不同在于,义疏可以对旧注提出质疑,注解者可以发挥本人对经书的理解,但是唐人的所谓正义却在旧注中间进行甄别,并且要依着所采纳的旧注进行解释,不能有所违背,这样对经的注解与义疏的统一使科举考试时才不至于有歧义出现。可以说,《毛诗正义》的注疏原则基本上遵行了“注宜从经,疏不破注”的传统做法。与此同时,针对南北朝诗学研究为单纯寻求经典背后的“义理”而使其学说容易流于偏执的弊端,孔颖达在进行义疏时,经常将这些“义理”置于严格的考据学基础之上。在具体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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