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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西古典文论中关于文学构思活动阐释异同之一种——刘勰的“神思”说与柏拉图的“灵感’’说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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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17 11:38:3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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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荷马开始,一切诗人都是模仿者,无论模仿德行,或者模仿他们所写的一切题材,都只能得到影像,并不曾抓住真理。”在他看来,一切艺术都只是对于事物理念的模仿,并且只是模仿外形的一种影像。因而是虚幻的和不真实的。那么诗人获得的灵感也就必定是神的理念。这种理念再经由诗人那里并且变为作品,当然更是不真实的了。这就从根本上否定和贬低了诗歌存在的意义以及地位。他只是从消极反映现实的观点去理解艺术模仿,完全没有认识到艺术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性的活动。这种学说与后世关注最多影响最大的“模仿”的艺术本质论还存在着一些差别,但我们还是能将它称作是经典的艺术模仿论的雏形吧。 从上述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神思”与“灵感”这两种学说在理论内涵上存在差异,但是它们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射到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非理性!那就是文艺创作毕竟不是完全的道德和理性的产物,正是因为其“非理性”的特质,才促使文学艺术成其为自身,进而获得了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充分合法性而独立自足。因为“人”这一特殊的存在,永远都将是文学艺术无法脱离的关注核心;而“非理性”的一面也使人具备了丰富完满的个性而充满生机与活力。文艺理论对于人的“非理性”一面的关注有着重大的意义:在古代中国,它是对于文学创作活动的精妙把握,同时更为深远的是,它对于冲破“诗教”说这一社会伦理道德强加给文学艺术的栓桔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在西方,此时我们也可以说,在古希腊理性传统自身的内部,同样一直都蕴藏着非理性的种子,它同希伯来文化的非理性传统最终合流,一同维持着西方文化的整体平衡与和谐。现代、后现代艺术在20世纪狂飘式的爆发,可以被看做是这一非理性传统的又一次显现。笔者认为对于这一特质的关注能够对于寻求东西方文论和美学的对话提供一种思路或者一个较好的契合点,同时对于中国传统美学的现代转型这一课题的研究也有借鉴意义上一页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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