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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墨子“爱人、利民”的造物伦理思想

时间:2011-07-19 11:57:48  来源:不详
造中并未遵循这一原则,在舟车使用功能已经实现的情形下,“全固轻利皆已具,必厚作敛于百姓,以饰舟车,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对于舟车装饰之美的追求,致使“女子废其纺织而修文采;男子离其耕稼而修刻镂。”。这对于以男耕女织为主要生产模式的小农经济将是一重要的打击,其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人民生活的“饥寒交迫”。
  墨子以为,不论是宫室、服装、舟车、兵器等物制造,皆以“用材不费,民德不劳”为目标,强功用、去装饰为准则,实现造物功效的最大化,实现利民、爱人这一造物伦理原则。
  结语
  墨子作为先秦时期小生产者的代言人,以“兼相爱,交相利”的哲学思想为指导,以“爱人、利民”为造物的最终目标及道德、价值评判标准,提出百工应共同遵守的约定俗成的法仪制度,各尽其能;在造物实践中表达出尚质反文的造物伦理思想,以实现造物功利的最大化。墨子的造物伦理思想,在感性质料的审美层面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但是造物为民,以百姓得利与否,造物的是否以实现“爱人、利民”作为造物的道德原则与最终的价值评判标准,今天看来仍然有其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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