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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管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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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9 2:55:5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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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服务,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全院师生一致好评; (2) 见义勇为,及时发现或杜绝重大事故者; (3) 在爱护设备和公共财产及在增收节约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4) 积极承担工作任务,有创新精神和发明创造,对后勤工作有显著贡献者; (5) 在后勤实体工作中,
善于经营,创出效益者; (6)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者; 5、 临时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中心应予以辞退并报办公室备案: (1) 因健康原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者。 (2) 重大事故肇事或直接责任者。 (3) 目无校纪、校规,打架、斗殴,在公共场合扰乱社会治安,影响处声誉或被公安机关警告、居留者。 (4) 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月累计超过三天者。 (5) 不安心本职工作,不服从班组长或中心的工作安排、调动者。 (6) 有偷盗行为,或故意消极怠工、破坏国家公共财产及设施者。 (7) 有其他劣迹行为者。 6、 临时工有上述第五条所列情况被辞退者,处内其他中心不得再聘用,违者追究中心负责人或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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