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为切实做好“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科学文明的体育健身活动,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14部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09〕82号)和福建省体育局等14厅局办《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实施意见》(闽体群字〔2009〕35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设立“全民健身日”重大现实意见和深远历史影响的认识,增强全民体育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科学健身和追求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活动主题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突出全民参与、崇尚健康的主题。我市“全民健身日”活动的主题是“全民健身、活力海西”,引导组织全市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各种健身活动,享受体育运动的乐趣,感受体育运动的魅力,创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围绕活动主题的宣传口号是:
全民健身,活力海西
海西应先行,三明要争先
弘扬奥运精神,展示健身风采
万众欢乐迎国庆,全民健身展风姿
三、活动时间
各县(市、区)、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每年8月8日之前组织举办迎接“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营造声势、浓厚氛围,在8月8日掀起活动高潮,使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由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及12个县(市、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体育社团等,在全市组织学校、机关、厂矿企事业、社区、农村乡镇等单位在公园、广场、校园、厂区、体育场馆、农村体育健身场地和各类大众健身站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大众健身活动,活动应突出“海西”特色,欢迎台、港、澳同胞参加。为“全民健身日”造势、预热、营造氛围。
(一)向全市广大市民提出健身新理念,倡导市民每天坚持快速行走30分钟,单位要坚持工间操制度,上班族在3公里的距离坚持步行上、下班,推行“健步促环保”的健康生活方式。
(二)举办群众喜爱的各类体育活动,组织小型比赛和群体活动,组织不同层次的健身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等,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
(三)倡导登山、健步行、游泳等方便群众健身的简便易行的户外健身休闲活动。
(四)充分发挥农村体育健身工程作用,举办农民篮球赛及健身路径比赛等适应农村的体育活动。
(五)举办各类拳种、轮滑、健身舞、风筝等适合公园、广场、江滨的大众时尚健身运动。
(六)举办广播体操、秧歌、腰鼓、体育舞蹈、大家唱等团体健身活动。
(七)公园、学校和公共体育场所对社会开放,组织市民参加体育场、馆、池举办的群众体育活动。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要统一标志,在广场、公园、健身站点等合理布局,按时到岗指导锻炼人群科学健身。
(八)开展全民健身科普咨询活动,深入基层举办知识讲座,推广和普及科学健身方法,进行健身指导咨询,增强群众自觉参加科学健身意识。
五、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安排
8月8日在全市组织全民健身大联动活动,号召全市市民在这一天的任何时间里每人参与健身活动至少一小时,走出家门,到公园、广场、校园、体育场馆、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和各类大众健身站点参加有组织的或自发的健身活动。
(一)在三明市列东体育馆设立“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主会场(梅列、三元两区原则上以参加主会场活动为主),在全市10个县(市)设立“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分会场,会场组织精彩的群众健身展示和互动活动,有条件的乡(镇)设立若干个健身会场,形成全市联动的全民健身大联动健身氛围。市区活动方案见附件。
(二)“全民健身日”当日,教育部门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组织学生返校,邀请本校学生与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校园组织的广播操展示以及各类“趣味运动会”、“家庭运动会”等健身活动,推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健身系列活动的开展。有条件的机关、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运动会”等职工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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