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加大节能执法监督力度。加强节能监察机构的能力建设,抓好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和教育工作,保证执法工作到位。定期开展能源
监测,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突出抓好电力、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和市百户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11 、加大宣传力度、以典型带动促进节能降耗。一是重点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与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宣传创建节约型社会、节能降耗等法律法规、技术和典型经验。二是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三是加强日常节能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经贸委网站、节能工作简报等平台,及时传递新政策,推广新技术、介绍好项目、宣传好经验。四是抓好典型培育和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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