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教委,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市、局属学校,丹师附小、正则实小,有关成教中心:
为进一步加大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平安、法治校园建设氛围,根据丹阳市《2009年“平安、法治丹阳宣传月”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丹法治办[2009]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确定今年六月份作为“平安、法治校园宣传月”,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积极创建“平安、法治校园”,保障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新跨越。通过宣传月活动,使全体师生深入认识和了解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校园”建设,为平安校园的创建及巩固打下坚实的基础,着力创建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安排
1、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进校对青少年学生上一堂法制课;
2、组织开展一次“做守法小公民”主题班会,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教育。
3、在对外公开栏、宣传栏中至少设置一条平安、法治校园宣传标语牌,有条件的学校要在教学楼、操场、走廊及公共场所进行“平安、法治建设”相关标语的宣传。
4、利用校园网进行一次宣传、报道,努力扩展教育宣传的广度和力度。
三、活动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法治校园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要围绕重点展开宣传。各校要紧紧围绕教育局关于开展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活动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大力宣传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新的成效,大力宣传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工作的创新实践和工作特色,提高全体师生对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3、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开展好宣传活动,真正通过宣传月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对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各学校于7月5日前将各自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情况书面报局安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