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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系统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预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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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1 12:26:2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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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以上的旅客应立即按有关规定采取隔离、移送、留验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做好疫情报告。承运单位要对在途旅客的健康状况进行观察,发现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置。 2、对进入本县的长途客车上的乘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填写好健康申报卡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 (四)车站的工作人员对经检测有发热症状的乘客,应送至各自设立的留验室或当地政府设立的留验站进行医学观察。由医疗卫生人员通过询问、测量体温和体检等方法,了解有无发病征象。观察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县交通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办公室和各交通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小组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加强通报。 (六)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各交通部门和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交通自身的优势,在车站和公路、水路交通工具上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群众自我保健、依法防疫的意识和自觉性。广泛发动交通干部职工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加强饮食卫生。 六、物资运输保障 (一)运输装备、人员保障 1、为确保省、市、县三级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领导小组下达的急物资运输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交通部门确定的应急运力准备原则、紧急物资运输车辆标准和紧急物资运输人员的条件,建立车辆和人员储备数据库,制定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紧急物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预案。县级应急运力安排见附件《应急运力安排一览表》。 2、根据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征用或借用其他运输装备,作为我县应急运力的补充和他用。 (二)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期间,局部地区出现运力不足造成医药卫生用品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和生产所需物资出现短缺,需省交通厅、市交通局或县交通局协调运力支援;执行紧急物资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被滞留,紧急物资被哄抢和损坏,执行紧急物资运输任务的车船和人员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后,实行报告制度。报告内容: 1、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本地运力不足,需要县交通局协调运力支援(车辆数量、执行任务的时间、地点等)。 2、据县交通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办公室下达的任务,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 3、执行县交通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办公室下达的任务,运送紧急物资的车船遇到突发事件时。 4、紧急物资运送保障任务完成情况。 (三)紧急物资运输处理程序 1、应急任务的处理程序 县交通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办公室在接到县政府、市交通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领导小组的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任务下达到承担紧急物资运输任务企业的运输保障小组,并开启公路绿色通道。 2、紧急物资运力紧张情况时的处理程序 各单位在遇到突发情况,应急运力紧张时,要及时向县交通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办公室报告,请求运力支援。县交通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办公室根据应急运力储备及使用情况,决定并通知有关单位的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小组启动应急运力。 3、应急运力出现问题时的处理程序 紧急物资运输途中发生问题(遇到滞留、发生事故、物资遭到哄抢或损坏,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及时向市交通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办公室报告,并同时向县交通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办公室报告。 4、进入隔离区执行任务时的处理程序 对进出甲型H1N1流感隔离区执行应急任务的车辆,要在进入前,对随车进入的人员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车辆驶离隔离区时,进行全车清洗消毒,特别是运输人员要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任务完成后,要对运输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安排休息观察。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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