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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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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28 11:00:0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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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分类救治的原则,积极应对,科学处置,认真贯彻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元旦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流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和卫生部《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省元旦节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以下简称甲流)防控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省应急办: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甲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综合协调节日期间联防联控工作,承担省领导小组节日应急值守工作。 2.省新闻办:负责协调节日期间甲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报道和防控知识宣传。 3.省经信委:负责协调节日期间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生产、储备、购置和统一调配。 4.省卫生厅:负责节日期间全省甲流疫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置、病人救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全省甲流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 5.省教育厅:重点做好学校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开学后的防控工作,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的甲流疫情预防和处置工作。 6.省公安厅:密切关注节日期间与甲流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相关信息查询,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必要时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7.省财政厅:负责节日期间紧急防控经费的落实,保证节日应急处置需要。 8.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码头、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旅客的检疫和甲流疫情监测,及时报告流感样病例,配合做好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人员的运送。 9.省外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涉外人员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处置工作。 10.省旅游局:负责落实节日期间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甲流疫情防控管理,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旅行团队游客和星级饭店入住客人的甲流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疫情趋势和相关信息,提出旅游建议。 11.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节日期间对甲流疫情应急处置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等质量安全的监管。 12.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监督各机场、航空公司对乘坐飞机人员甲流疫情的防控工作,确保甲流疫情处置人员和应急物资的运送,及时上报相关疫情信息。 13.杭州铁路办事处:做好乘坐火车人员的甲流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防控需要,确保防治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输。 14.浙江检验检疫局:做好节日期间出入境卫生检疫工作,减少甲流通过口岸的传入。 15.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保障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应急处置指挥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通信畅通,承担紧急情况下的通信保障任务。 16、省司法厅:负责全省监狱、劳教所节日期间的甲流疫情防控工作,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监狱、劳教所的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 省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按照《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明确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 三、应急值守 各级政府和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主要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保持通讯信息通畅,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甲流疫情。各级各部门应急机动队做好车辆、应急物资的准备,安排好人员轮休,确保24小时待命。主要联动单位应急值守电话及联络员名单见附件7。 四、监测预警 1、全省16家哨点医院负责节日期间甲流监测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一旦发现学校、宾馆、景区、交通工具、养老院、监狱等单位或场所出现可疑聚集性甲流疫情,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布预警。 2、各基层单位(包括学校、社区、企业、农村)依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联络员,重点做好辖区内流感样病
例、聚集性甲流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学校严格实行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查报告制度和甲流疫情统计报告。企业负责本单位员工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特别关注有基础性疾病者、老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及时发现有流感样症状患者,并立即报告。 3、特殊单位(敬老院、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指定专人负责本[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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