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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1)

时间:2009-12-28 11:00:00  来源:不详
单位人员流感样病例与聚集性甲流疫情监测与报告。大型活动主办期间,主办单位专人负责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各地接待宾馆和旅行社每天对入住人员和旅游团队进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
4、铁路、民航、交通等部门分别对乘坐交通工具人员及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等场所进出人员,实施发热流感样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发热流感样病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通报交通工具所在地的疾控机构。
五、信息报送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获知甲流疫情信息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逐级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重大或特别重大甲流疫情要在4小时内报告省政府。
重大敏感事件,如辖区内出现首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发病例,尤其是出现学校、医院、监狱、敬老院、人口密集企业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时,各市卫生局要在接报告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省卫生厅报告,并逐级上报到省政府,其中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应报告完整个案。
各级卫生部门要严格执行甲流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本辖区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人)做好甲流网络直报。
六、应急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响应的原则处置元旦期间甲流疫情,主要分文艺巡游活动、民航、铁路、公路和水路、旅游、学校等6个甲流防控工作方案进行应急处置。具体见附件1—6。
七、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
1、疫情处置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发热流感样病例报告后,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基层防控工作指导。辖区内出现首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发病例,尤其出现学校、医院、监狱、敬老院、人口密集企业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时,及时报告省卫生厅,指派省级专家组前往现场,协助指导防控工作。
2、分级分类救治
对符合标准的甲型H1N1轻症病例,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可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专人负责,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一旦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旅游团队可在当地宾馆实行,由旅游部门落实;需住院治疗的甲流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必要时,建议当地政府征用宾馆、学校等,改善通风条件,集中收治甲流病例;甲流重症病例要在定点三级医院集中收治,组织相关学科临床专家组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120急救中心配备专门医务人员、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负责甲流病例的转运。
3、医院感染控制
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规范发热门诊,对有发热流感样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接触发热流感样症状患者的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八、保障措施
1、应急药品储备。节日期间完成达菲8000人份、乐感清2000人份和莲花清瘟胶囊5000人份的储备,完成50万人份疫苗采购和200万人份疫苗的生产储备。各市、县(市、区)落实相应应急药品储备。
2.通信保障。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通信营运企业做好节日期间应急通信保障,特别是应急值守、相关领导、应急救援队的重点通信保障。
3.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甲流防控经费的投入,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甲流疫情处置等经费。
4.公众服务保障。依托浙江电信114号码百事通建立的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公众服务平台,及时为公众解答甲流防控知识,查询、转接全省各级疾控中心、发热门诊、专家咨询电话,引导公众到就近就便的定点医院就诊。
九、健康宣教
各地以欢度元旦节为契机,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部门协调相关媒体,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普及甲型 H1N1流感防控知识,倡导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告知公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避免外出,限制或减少不必要的公众集会和旅游等活动。
十、附则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元旦期间甲流疫情的防控工作,其他节日可参照此预案。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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