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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古经与墨家思想

时间:2009-8-8 16:37:08  来源:不详
尚节思想

   我们认为,《节》是墨家节俭、节用、节财思想的最早渊头,这一点,无论从卦辞,还是爻辞上都可得到说明。

   就卦象来看,《节》卦为下兑上坎。兑为泽,坎为水。水入泽中,泽满则溢,故应予以节制。孔颖达曰:“节者,制度之名。节止以义,制事以节,其道乃亨,故曰节亨。”(孔颖达《周易正义.亨》)《程氏易传》云:“事既有节,则能致亨通,故节有亨义。”朱熹《周易本义》则云:“节,有限而止也。为卦下兑上坎,泽上有水,其容有限,故为节。”因此,“节”在《易经》中,不仅仅是一种节俭之德,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和规范,还是一种体现宇宙天地变化的原理和法则。

   同时,《节》之内卦兑为一阴二阳,上坎二阴一阳,故为三阴三阳卦。按照朱熹的说法,“凡三阴三阳之卦各二十,皆自《泰》、《否》而来”(朱熹《周易本义.卦变图》)。故《节》当自《泰》来。虞翻曰:“《泰》三之五,天地交也。五‘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故‘节亨’也。”(李鼎祚《周易集解.节》)。意谓《泰》卦下乾上坤,下乾的九三爻上升到上坤之中位,与其互易而成《节》卦。因《泰》卦乃“小往大来,吉,亨”之卦,且成《节》之后,《节》之内卦兑外卦坎皆为刚柔得中,故节有亨通之义。

   正因为节有亨通之义,因此,《彖传》赞美“节”曰:“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天地宇宙因为有了节,才使得四季井然有序,生生不已。圣人效法天地之节德,建立制度以规范人们的言行,如此则不伤财,不害民。相反,如果不按照“节”的规范和要求去做事,甚至以节为苦,肯定是不行的。节作为一种美德、制度、规范和原理,其本质含义就是守持正固。正是在此意义上,卦辞说:“苦节,不可。贞。”

   因此,单是从卦辞上就不难看出,在《易经》中,节无论是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还是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还是作为天地宇宙的原理法则,同后来墨家所讲的“节用”、“节葬”、“节财”、“利民”思想都是相贯通的。这一点从《节》卦的爻辞中,亦可得到验证。

   初九爻曰:“不出户庭,无咎。”《象传》释此爻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一切经音义》云:“在于堂屋曰户。”户庭,应为堂屋之庭,朱熹解为“户外之庭”(朱熹《周易本义.节》),似不妥。此爻处《节》卦之始,上应六四之险。若前行,则受九二之阻塞,故宜节制慎守,不应盲目外行。如此,则无咎。尚秉和先生说:“二阳为阻,故不宜出;不出则无咎。《象》曰:知通塞,言二阻塞也。”(《周易尚氏学.节》)因此,从爻象上看,此爻意在告诫人们在做事情时,一开始就应当谨言慎行,节制自己,  见通则行,见阻则止。

   金人王申子在解释《节》之初爻时说:“阳刚在下,居得其正。当《节》之初,知其时未可行,故谨言谨行。至于不出户外之庭,是知节而能止者,故无咎。”明人徐在汉曰:“坎变下一画为兑,象止坎下流。户以节人之出入,泽以节水之出入。初:不出户庭,以极其缜密为不出,此其所以无咎。”(李光地《周易折中.节》)。

   从以上所释,可以看出,在初九爻中,“节”不仅是一种人伦道德,而且也是一种社会制度,也是一种自然之理。把这一原理落实到人,就是要求人们做任何事情,一开始就有节有度,谨言慎行,进退有止。

   九二爻曰:“不出门庭,凶。”初九爻说:“不出户庭,无咎”,但到了九二爻则成了“不出门庭,凶。”一为无咎,一为凶,似于理不通。从位置上看,门庭是大门庭院,户庭为堂屋之庭。为什么在户庭内就无咎,在门庭内就凶,仅从义理上难以说清,因而,关于这一爻之解释只能求诸象数,尚秉和先生说:“二比重阴,阳遇阴则通。通则利往。乃竟不出,是失时也。故凶。”其义大致是说九二阳刚居于阴位,有过于节制之象,又因其得中,有中正之德,因而具备了外出的能力。加之又有二阴在前,阳遇阴则通,但九二仍存失正无应之忧,知通不行,可谓大失其时。正如清人李光地所说:“时应塞而塞,则为慎密不出,虽足不窥户,可也。时不应塞而塞,则为绝物自废。”(李光地《周易折中.节》)。《象传》云:“不出门庭,失时极也。”说的也是这一意思。

   二程认为,九二爻“处阴居兑而承柔。处阴,不正也。居说(兑),失刚也。承柔,近邪也。”(《程氏易传.节》)。节之为道,当刚而中正,如九五爻以阳刚居外卦之中位。九二失刚不正,畏首畏尾,不愿外出从于五,懦弱苟且,乃“节”之末流,属不正之节,其凶可知。可见,程说也是认为九二之凶,在于其过于节制。

   可见,“节”原本是好事,但任何事物的存在,任何原理的应用都有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当节时,自然要节;若阻塞已除,当进之时而又拘于节制,必然会坐失良机。

   六三爻曰:“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该爻处于《节》之下卦兑的上位,故有“水溢泽上”之象。以此喻人耽于骄侈,不知节俭,以致穷困。但如果能伤嗟悔过,犹可无咎。

   清人李道平根据虞翻的说法,从象数的角度加以诠释。他认为,六三爻原本《泰》  之内卦乾  的上爻,由于六三失位不正,故当节当变(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节》)。如果不变不节,终当嗟若。如果变而之正,则与上坎体成坎离  。又坎为水,离为目,坎水流出离目,故为“嗟若”。因此六三失位,本当有咎。但如果能够心嗟自悔,改过从正,自当无咎。

   二程曰:“六三不中正,乘刚而临险,固宜有咎。然柔顺而和悦,若能自节而顺于义,则可以无过。”(《程氏易传.节》)。明人丰寅初也认为,六三爻“处兑之极,水溢泽上,说于骄侈,不知谨节,以致穷困。然其心痛悔,形于悲欢,能悔则有改过之几,是犹可以无咎也。”(李光地《周易折中.节》)

   可见,六三爻教人遵守节道,是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说的,节则无咎,不节则嗟。这同《临》卦之六三爻颇为相类,《临》六三爻亦为以阴居阳,丧失临道,故其爻辞为:“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可见,《临》之六三虽失临道,但既知而忧之,故云:“无咎”。《节》之六三因失节道,嗟而自悔,亦得无咎,因此,此爻立象之另一要义在于教人恪守节道,弃过从善。

   六四爻曰:“安节,亨。”《象传》释此爻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安节,乃安于节俭之意。谓人若能安于节俭,就会亨通顺利。何以如此呢?从爻辞生成的角度说,这是对古人生活经验的总结,但从爻象上看,六四爻以阴居阴,柔顺得上,在其上方又承接九五君道,因而,便可做到顺应自然而节制。正如元人俞琰所说,“六三失位而处兑泽之极,是乃溢而不节。六四当位而顺承九五之君,故为安节”(李光地《周易折中.节》)。

   二程也是从卦象的角度对此爻予以阐释,其曰:“四顺承九五刚正之道,是以中正为节也。以阴居阴,安于正也,当位为有节之象,下应于初,四坎体水也。水上溢为无节,就下有节也。如四之义,非强节之,安于节者也,故能致亨。节以安为善,强守而不安则不能常,岂能亨也?”(《程氏易传.节》)

   显然,《易经》作者认为,水盈溢出,乃过而无节;水就下处低,乃安而有节。六四爻居《节》之外卦坎之下位,其立象旨在彰明水之下流,以喻人之安于节俭。同时,六四爻以柔处柔,其立象则旨在说明处下之水有平地安澜之象。

   因此,无论从义理,还是从象数上看,六四爻都告诫人们,节俭自制乃自然之理,人应顺而从之,心安理得地恪守节道。

   九五爻曰:“甘节,吉,往有尚。”甘与苦相对。“甘节”,即有以节为甘之意,九五以阳居阳,又在上卦之中位,为一卦之主,这就如同君主以中正阳刚之德居于尊位,节己节人,使中正节道畅行天下,天下太平,百姓和美,以此前往,必受尊尚。故王弼《周易注》在解此爻时说:“当位居中,为节之主。不失其中,不伤财,不害民之谓也。为节而不苦,非甘而何?术斯以往,往有尚也。”

   李道平从象数的角度解释此爻,其云:“以九居五,九为得正,五为得中。《说文》:‘甘,美也。’坎美脊为美,故为甘节吉。二应五,自内曰往。二失正,变正,上应于五,‘尚’与‘上’同,故往有尚。”(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节》)意谓九五爻得中得正,坎有美象,甘即美也,故云甘节吉。五与二相应,但九二乃阳爻居阴,是为失位,失位不正,自当之正。九二爻主动自阳之正而成阴,亦有吉节之意。又九二之正成阴后与九五阳刚和谐相应,自然和美。由于这种变化是从下卦九二爻开始的,下卦为内,上卦为外。由下而上,由内而外,曰往;由上而下,由外而内,曰来。故爻辞又曰:“往有尚。”

   综上所述,九五爻的要义在于节道之践履,首先统治者要求从自己做起,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正己正人。如果统治者能安于节道,甘于躬行,天下百姓自然悦而从之。

   上六爻曰:“苦节,贞凶。悔亡。”此爻既言“贞凶”,又言“悔亡”,注家有不同说法。唐孔颖达认为,“上六处《节》之极,过《节》之中,节不能甘,以至于苦,故曰苦节也。若以苦节施人,则是正道之凶。若以苦节修身,则俭约无妄,可得亡悔。”(孔颖达《周易正义.节》)意谓上六之凶乃源于“苦节施人”,上六爻之“亡悔”则源于“苦节修身”。这是一种义理的阐释,与《易经》作者之本义,似有些距离。《程氏易传》则认为《节》卦之“悔亡”与他卦之“悔亡”“辞同而义异也”。悔,当为“损过从中之谓也”,即克服极端过中之节俭,返于中正之节道,则无苦节之凶。一句话,悔则凶无。事实上,程氏释“悔”,只是把他卦之悔稍作引申,并未离“悔”意之大概。

   结合卦象来看,该爻居于《节》卦的最上位,乃极端过中节俭之象,节而过中,必致其苦,故云“苦节”。同时,上六爻虽属极端过中之节,但终究为节,所谓“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依此而言,虽有悔而终无。故宋人吕大临曰:“上六居《节》之极,其节已甚,苦节者也。用过乎节,物所不堪,守是不变;物穷必乖,故曰:贞凶。礼奢宁俭,未害乎义,故曰:悔亡。”明人来知德则说:“无甘节之吉,故贞凶。无不节之嗟,故悔亡。”(李光地《周易折中.节》)其义与吕氏之说相类。

   因此,《节》上六爻的基本含义应为:极端过中的节制,必致其苦,必致其凶。但若悔而能改,使“节”返于中正之道,自然凶无。因此,任何事情都存在一个度的问题。节原本是好事,但如果矫枉过正,做过了头,就会违反常理,阻塞不通,从而致凶。这是《易经》作者的辩证法思想在节道中的体现。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节道在《节》的卦辞和爻辞中,首先是一种道德,然后才是一种规范和制度,最后,它还是物质世界的运动变化规律。节道要求人们,在一开始就应谨言慎行,中正守己,见通则行,见塞则止(初九爻);但节道正如其他原理法则一样,亦有其特定的适应范围和适应条件,阻塞不通时,自然须节;但若阻塞已除仍拘于节,则难免因坐失良机而致凶(九二爻);因此,节道是每个人都应遵守的原理法则,若违背了节道,其结果必定是穷困伤嗟;若遵循了节道,自然安而无咎(六三爻);节道乃自然之理,人应心甘情愿地顺从于它,人之安于节道,犹水之处下而有平地安澜之象(六四爻);节道既是自然之理和社会规范,这就是要求统治者必须首先从自己做起,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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