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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竟陵八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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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陵派文学的发端及其早期文学思想趋向

时间:2009-8-8 16:42:16  来源:不详
p522],是否即意味着诗歌创作的出路呢?钟惺在与魏象先结识之初就讨论过这个问题。在他二十七岁那年入郡都试,恰与魏同舍,两人因此得暇相与论诗。在论及明诗时,钟惺下结论说:“明诗无真初盛,而有真中晚、真宋元。”又说:“近日尸祝济南诸公,亲尽且祧,稍能自出语,辄诧奇险:自我作祖,前古所无,而不知已为中晚人道破。由其眼中见大历前语多,长庆后语少,忘其偶合,以为独创。然其人实可与言诗”(《明茂才私谥文穆魏长公太易墓志铭》)[3—p522]。钟所记“君绝叹,以为奇快”(同上),有几分真正获得魏的赞同,现已不得而知,从魏象先的后期创作来看,他恰恰是全然以公安派的主张与风格为自己的发展方向的。而就钟惺的态度来说,无疑是有所保留的。他以七子一派为假初盛,公安派为真中晚、真宋元,首先表明在拟古派与性灵派的文学主张与创作之间作出了十分明确的价值判定,从而确立起反王、李之学的基本立场。他肯定公安派的“真”,意味着对其发抒性灵而各具独造之主张的某种认同,这确是矫正拟古之“伪”的关键,并且,从“然其人实可与言诗”的评价看,他对公安派代表作家袁宏道的识力还是相当佩服的。但是,对公安派及其所标举的前驱徐渭辈追求完全属于个人的表现语汇,不复持择而以为“独创”,乃至堕入所谓“奇险”,却同样明确表示了不满,一开始就显示出与该派作家在表现“性灵”取径上的异趣。他这里提到的“辄诧奇险”,所指应该有徐渭(1521—1593)。孙矿在批评当时文坛风气时曾曰:
    近十余年以来,遂开乱道一派,昨某某皆此派也。然此派亦有二支:一长吉、玉川,一子瞻、鲁直。某近李、卢,某近苏、黄。然犹有可喜,以其近于自然,某则大矫揉耳。文派至乱道则极不可返,尔来作人亦多此派。此实关系世道,良足叹慨!(《与余君房论诗文书》[18])
    如果说,其中所言“子瞻、鲁直”一支指公安袁氏而言,那么,“长吉、玉川”一支即指徐渭,因为徐渭所学,是中晚唐奇崛险怪一路诗风。他自己就曾说过:“韩愈、孟郊、卢仝、李贺诗,近颇阅之。乃知李杜之外,复有如此奇种,眼界始稍宽阔。”(《与季友》)[19—p461] 

   当然,我们也可以认为,钟惺的这番批评实际上是针对公安派及其前驱的创作现象而非其主张而言的,该派的创作实践与其理论主张毕竟还是存在着相当的差异。不过,归根结底,这仍反映出竟陵派与公安派在文学主张上的不同。虽然钟惺承袁宏道“真诗”的观念,已将文学创作的关注焦点转向作家主体之性情表现,然公安派在主张这种性情之真实自然的表现是诗歌唯一本质的同时,将个性及其自由表达视作文学创作的最高原则,如此,“性灵”的呈现自然无须借助于古人;而钟惺则以为,在古典诗歌如此深厚的传统中,一个作家要找到完全属于个人自创的表现语汇与审美经验是不可能的,正所谓“不知已为中晚人道破”,况且它会使诗不成其为诗。他的理想在求“真大雅”,③ 而这恰恰要求古代作家的创作中真正可传的精髓为我所用,在传统的延续及见证中寻找个性的最佳表现方式,这是他后来明确提出“求古人之真诗”、“求古人精神所在”的出发点。
    如魏象先这般自觉接受公安派新变主张及诗风的影响,而令自己的创作风格产生明显的转变,是否是黄玉社诸子共同的倾向,现在似乎没有确凿的材料加以判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该社不少成员皆与公安袁氏存在着某种接触和联系,这在成为钟、谭与公安派发生联系的媒介的同时,会使公安派创作得失及其所引发的文坛风气的重大变化突出地成为包括钟、谭在内的这整个年轻诗人群体集中关注、探讨的话题。谢景倩与袁祈年善,并曾至公安,见诸袁中道《游居?{录》卷五;《袁祈年诗》的《楚狂之歌》除《哭谢通明二首》外,尚有《与谢通明江边叙别》,为赠别公安之作,其谓“君负辟支去,予诗笥里哀。苏黄同一品,李杜不分才”[21—附录],知他们的交往也是以文学为主。又《小袁幼稿》有《谢通明?寓中读谭友夏诗偶成二首》,则祈年最初获知谭元春,即通过景倩,他早年曾过访京山。后来谭元春与王辂书谓“中郎先生知不肖姓名”(《与王以明》)[4—p752],显然是通过这一渠道传递过去的,袁祈年《小袁幼稿》有《庚戌夏日怀友夏》:
    未晤已称是法侣,平生眼空仅汝许。聆音不自君口来,每于人口得君语。僻居江浒气如蒸,思君清音解予暑。署中披拂惟有风,风历郡邑到予所。到予所时风已残,犹胜四塞热忙处。[21—附录]
    如此高相期许,如此思贤若渴,中郎知其名便也不足为怪。有记载与袁祈年交往的还有王应翼,袁中道《游居?{录》卷八载万历癸丑(1613)秋,得王与祈年书,示悼中郎意,以为中郎如白、苏辈,皆为阴仙;又赞誉中郎“文,今日欧、苏也;诗,今日元、白也”。这至少显示了他对袁宏道这位公安派主将文学成就的敬仰与推许。
    由此看来,钟惺在与黄玉社诸子交往期间撰作那篇著名的《与王稚恭兄弟》并非出于偶然,其讨论的内容恰恰就是他们当时极为关切的共同话题,关系到他们对公安派为代表的诗歌新变走向及其利弊的重新估价,以及对自己创作道路何去何从的执定。这篇书信以作于万历二十八年(1600)或二十九年(1601)间的可能性为大,④ 当时江盈科(1553—1605)的影响藉与袁宏道同调由吴中而东南正日益扩大,不仅袁宏道稍前几年梓行的《敝箧集》、《锦帆集》、《解脱集》皆其为序,且在万历二十八年(1600)其《雪涛阁集》十四卷编成付梓前,也已有数种诗文集刊行。他的创作特点,袁宏道曾评价说是“信腕信口,皆成律度,其言今人之所不能言,与其所不敢言者”(《雪涛阁集序》)[6—p710],其时已有人指出其诗“中或有一二语近平近俚近俳”(同上),比之袁宏道,确实更有“矫枉之过”(《哭江进之》诗序)[26—p1092] 的弊端。袁中道也说他“诗多信心为之,或伤率意”(《江进之传》)[17—p727]。这一点恰为钟惺所恶,况其为人所趋,故钟惺将之视作更为危险的敌人:
    江令贤者,其诗定是恶道,不堪再读,从此传响逐臭,方当误人不已,才不及中郎,而求与之同调,徒自取狼狈而已。
    国朝诗无真初盛者,而有真中晚。真中晚实胜假初盛,然不可多得。若今日要学江令一派诗,便是假中晚,假宋元,假陈公甫、庄孔旸耳。
    学袁、江二公与学济南诸君子何异?恐学袁、江二公,其弊反有甚于学济南诸君子也。眼见今日牛鬼蛇神,打油定铰,遍满世界,何待异日?慧力人于此尤当紧着眼。[3—p463] 这里的“国朝诗无真初盛者,而有真中晚”,在差不多同时的与魏象先论诗中刚刚说过,如果说彼时尚觉以“真”矫“伪”为当务之急,那么此时因为议论到这位“其诗定是恶道”的江盈科,因为眼见这种率易诗风已经“遍满世界”,他对“因袭有因袭之流弊,矫枉有矫枉之流弊”(同上)表现出更深的焦虑,从而强烈反对学公安诗风。他将江诗斥之为假中晚,假宋元,假陈(献章)庄()体,虽然明说是因为“其才不及中郎”,实际上认为是袁宏道辈那种“自我作祖”、“辄诧奇险”的必然发展,故而将袁、江并举,以为学袁、江二公,其弊则无不同,反有甚于学后七子一派,它与自己所求之“真大雅”距离更远,故而告诫大家更当警觉。显然,这里表述对其时影响日盛而弊端日显的公安派所应采取的立场,显得更明确、更强硬了。袁中道《花雪赋引》中所谓钟惺“誓相与宗中郎之所长,而去其短”[21—卷三] 当即发端于此际,而这恰是竟陵派“乘间而起”的立足点。进而于万历戊申(1608)动身东下南京前,钟惺在与谭元春的书信中提出,“轻诋今人诗,不若细看古人诗:细看古人诗,便不暇诋今人诗”(《谭友夏之四》)[3—p462],是在此基础之上的一种发展,看上去不过是指示学诗的门径,我们却不妨看作是他们由批判性的姿态向建设性方向转变的某种征象。
    钟惺与王应翼兄弟讨论江盈科诗时所提出的警诫,应该有更为具体的针对性,即针对他们周围这些文学伙伴中所显露出来的那种效习公安诗风的倾向而言,对江的抨击不过是借题发挥而已,意在藉此帮助他们澄清认识,而他自己的观点、立场,也正是在与黄玉社诸子的各各讨论中愈来愈走向明晰、坚定,一步一步接近他后来成熟期的主张的。因此,说钟、谭与京山黄玉社诸子的文学交往是竟陵派诞生之际的一番演练,对该派文学思想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恐怕是并不过分的。从钟惺与他们探讨的言论来看,他在这一群体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毋庸置疑的。
    三、《玄对斋集》与《简远堂诗》
    钟惺在万历丙辰(1616)所作《隐秀轩集自序》中追忆自己的创作经历说:
    予少于诗文,本无所窥,成一帙辄刻之,不禁人序,亦时自作序,大要取古人近似者,时一肖之,为人所称许,辄自以为诗文而已。[3—p259]
    由是首先获知,在林古度万历甲寅(1614)刻于南京的《隐秀轩集》之前,实际上钟惺曾刊有多种诗文集。由于他在《自序》中说的将万历庚戌(1610)看作是创作上自新的一个里程碑,自此为求必传而不轻作,且于此前诗亦按所悟“信心”、“信古”标准严加删选,“乃尽删庚戌以前诗,百不能存一”,则不仅早先的这些诗文集自此不传,即早期所作诗文保存下来的也很少。就其诗歌创作而言,庚戌(1610)前所作在今传《隐秀轩集》中约存三四十首,则其二十岁后至三十七岁前所作诗在数量上本相当可观。
    在这些早年刊刻的诗文集中,现可考知集名并大致情形的只有《玄对斋集》,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二十一中尚存其为钟惺所作《玄对斋集序》[1]。《序》中称“钟伯敬孝廉”,则其作序时间只能在万历癸卯(1603)秋后至万历庚戌(1610)前。钟惺万历癸卯(1603)乡试中式年届三十,而李序历述钟习古文辞经历由“龀”而“十一”而“逾二十”,未及三十以后事,似应即在钟惺中举后不久为之撰作,故又有“夫一孝廉何足为伯敬重也”的激勉语。至少李序并未提及钟惺游学金陵事,则是集结集于万历戊申(1608)冬后的可能性应该可以排除。这样,集中诗文绝大多数为钟惺早年在家乡所作当无疑问,所谓“吾里山川灵秀,菀积不知几何年,而始收之伯敬五寸之管、五色之毫”。李维桢在序中又谓“诸弟与犹子辈亦窃好之(按:谓古文辞),而亟称伯敬所为古文辞”,知其时钟惺已享才名,其集颇为当时楚中才士所好。维桢此序,即受其少弟李维楫请托而作。
    钟惺与李维桢及其家族的交往,当亦是其早期文学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李序所言,李家与钟家上世皆由江西徙至湖广竟陵皂角市,是为同乡。又据钟惺《家传》,钟、李两家祖辈即为布衣交,钟惺祖父钟山卒后,李维桢父李淑尝引维桢往吊焉。不过,或许是因为维桢万历乙亥(1575)即由词林外补,浮沉外僚达三十年,故实际上钟惺的成长受这位名列“后五子”之乡先达直接的影响并不大,他于维桢的评价,除“道广”外,并不及其他。倒是如李序所载,他与维桢诸弟及诸侄的关系或许更近密些,由钟惺现存的诗文集,亦可证其尤与那位以例授武英殿中书的李维楫并其子李宗儒(名营道)、李宗文(名营之?)交好,而他们与公安袁中道、袁祈年也有某种联系,或许在这个楚中文士的交游圈中,常常会交流一些属于年轻一辈对文学的看法,他们倒是会受到来自钟惺、袁氏兄弟的影响。
    李维桢对钟惺此集所呈现的创作风格有一个总体上的评价,前面已经作了引述,所表彰的是他在取径汉唐方面的成就,似乎有意将这时的钟惺视作承古文辞一派而起的后起之秀予以标举。有意思的是,该集的另一位序者,钟惺的同志谭元春却并不这么看。谭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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