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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代文学的意义

时间:2009-8-8 16:44:26  来源:不详

文学是否面临着一个消费时代,许多人还是持怀疑态度的,有的人甚至拿中国东西部的不平衡、整体还在建设小康社会之中来否定消费时代的到来。

国学者让·波德里亚(Jean Baudriard)在马克思提出的历史变化的三个阶段即前商品化阶段、商品阶段和商品化阶段的基础上提出了第四个阶段,那就是消费社会阶段。在消费社会中,商品不仅仅是数量的极度扩张问题,而是商品太多,反客为主去制造人们的各种需要。人们的消费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而是转向为一种生活方式和文化行为。综观世界经济发展大势,全球进入了消费社会已成为大多数专家认可的事实。

中国经济正处于向市场经济加速转型并尽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尽管我国现在还存在着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城市和乡村、山区发展的不平衡,但在总体上中国已进入了一个消费社会的中级发展阶段。随着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居民在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吃”的同时,用于娱乐、旅游、休闲等享受性消费的支出增加。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尔格系数已为37.7%,比1998年的57.5%下降了19.8%个百分点;2002年与1996年相比,下降了10.9个百分点。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影碟机、热水器等耐用消费品已逐渐成为居民家庭生活的普通用品;家用电脑、笔记本电脑、轿车等高档消费品也渐次进入居民家庭;住宅需求也成为城镇居民共同追逐的消费热点 ① 。有专家认为,当前要考虑的不是实行适度消费政策,而应该是继续扩大内需,促使我国将巨大的消费潜力转化为现实购买力,才能保持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后劲 ② 。因为近10年来我国的最终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在呈不断下降的现象。这种高储蓄、低消费的现象对国民经济是不利的。

无论是从经济发展的现实还是从将来的走向来看,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既是发展我国经济的政策,也将是我们不得不认可的事实。

再从文化消费角度来看,在我国,文化消费的严重不足更是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据统计,在中国居民的文化消费中,绝大部分是教育消费,就2001年说,教育支出人均428.3元,而文化娱乐支出仅122.3元,文娱耐用消费品支出139.4元,教育支出占的比重显然过大 ③ 。仅就图书市场言,2000年中国人均购书5.55册,29.77元,而1999年,美国图书销售240.2亿美元,人均约为100美元,折合800多元人民币 ④ 。从生产与消费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看,文化消费的严重不足将不仅直接影响到文学艺术的生产与发展,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还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没有文化消费的主体,繁荣与发展文学艺术生产亦将成为空想。

因此,对消费时代的来临,我们确实不能采取鸵鸟政策了。波涛汹涌的消费时代的到来,已经成为我们不可躲避的事实。作为批评家、理论家、文化人,我们也应该以经济学的眼光去看待社会问题,既不要对消费社会的到来采取躲避政策,也不要对消费社会抱有偏见,而应该是承认事实,积极应对。这才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态度。

在当下消费时代,文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两个,一个是消费时代的文学究竟是什么,另一个就是消费时代文学的意义问题。围绕着第一个问题,前几年已展开过讨论,虽然没有什么定论,但有些学者的观点如彭亚非的《图像社会与文学的未来》和费勇的《什么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学》 ⑤ 给这个问题的思考提供了新的途径。而在文学的意义问题上,一些批评家、理论家们却更多地流露出担忧:一是文学艺术的商品化会导致文学艺术意义的减弱,尤其是教育意义的衰减;二是在刺激消费过程中,其它领域对文学艺术的借用或利用带来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会使文学艺术的“诗意”泛化,继而削减文学艺术的感染力;三是文学艺术的商品化会造成文学艺术创造性与个性的丧失,从而导致文学意义的流失。 应该说,要弄清楚这三个问题确实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课题,而且这也是一个正在变化和正在实践中加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就早已提出并讨论过,但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却存在着困惑和争论,结论也并不一致。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一直在进行着。

从文化经济学的角度看,文学艺术的商品流通过程中并不仅仅是流通着财富,它也会生产和流通着意义、快感和社会身份,所以,读者(受众)从作为消费品的文学艺术中仍可获得意义和快感。他们选择什么样的文学艺术,实际上也决定着他们的文化价值观。正如约翰·费斯克所指出的那样,消费者“在许多商品中选择特定的一种,对消费者来说,选择的是意义、快感和社会身份” ⑥ 。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意义和快感可以有强弱之分、多少之分,但并非文学艺术作为商品流通之后就只会减弱它的意义。意义是否减弱或者保持与增强,这主要取决于文学艺术本身所具有的社会与艺术价值。从传播学角度看,文学艺术作为商品交换流通量越大,其意义的影响面也越大,其社会的效益也会越大,它们所具有的社会价值会得以放大。如果从赢得更多的交换/流通机会看,作为商品的文学艺术倒还要更认真地去考虑它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因为拙劣的艺术商品只会败坏消费者的胃口,并加速它退出市场的速度。比如粗制滥造的肥皂剧与蹩脚的言情武打小说。从营销角度看,作为商品的艺术,同样必须树立自己的品牌意识,也要制造得精致优美,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正如张艺谋的电影和他的其他艺术制作一样,他通过多种艺术手段创造一种唯美主义的氛围,就是力图想以精美制作赢得更多的市场与消费者。张艺谋是想走市场道路的,事实上,他在《红高粱》和《秋菊打官司》制作成功后,就一直在探索电影的市场化道路。他能将《一个不能少》、《我的父亲母亲》这样并不具备轰动效应的题材打造成具有轰动效应的作品,就在于他懂得了一些市场之道。后来人们批评他的《英雄》与《十面埋伏》,认为它们并不成功,这恰恰是他太想树品牌了,没有把握好文学意义与市场的互动关系,反而损坏了它的市场效果。我想,他会在市场化的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取得更好成就的。他编导的《印象刘三姐》在民间文化的再创造与市场化运作的融合上就取得了进步。

文学艺术作为商品生产与流通之后,是否一定会减弱或失去教化功能,甚至引起道德上的滑坡呢?这也不是绝对的。必须承认,文学艺术作为商品去生产,它所注重的当然会是市场,但在市场占有与道德滑坡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这正如市场经济兴起与道德的沦丧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一样。对于资本渗入文化生产以后带来的“道德恐慌”,从18世纪以来就一直存在,正如英国文化评论家特里·洛威尔所指出:“18世纪,小说的兴起引起广泛的攻击,小说被指责在道德上对思想薄弱的妇女和仆人产生了有害的影响,而她们是这一新形式的热切的消费者。从教堂到评论界,小说受到一致抨击。这一现象在20世纪30年代的电影和50年代的电视身上重新出现。这次的恐慌同样集中于意志薄弱的儿童和青少年,担心他们会沉溺于放纵地模仿媒体上播放的暴力内容。” ⑦ 在中国,明清戏剧、小说兴起之时,也曾受到官方的道德抨击,认为它们是“诲淫诲盗”,有的地方官还颁布禁令禁演“淫戏”,如清代周际华在任地方官时就曾出令《禁夜戏淫词示》,其中说到:“民间演戏……惟是瞧唱者多,则游手必众;聚赌者出,则祸事必生;且使青年妇女,涂脂抹粉,结伴观场,竟置女红不问,而少年轻薄子,从中混杂,送目传眉,最足为诲淫之 渐。” ⑧ 这亦是将“道德恐慌”对象锁定于妇女和青少年身上。即使在20世纪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人们也一直担忧电视剧《还珠格格》中的“小燕子”形象会影响到青少年的道德追求发生偏向。现在,当《魔戒》小说和电影出场时,又有人担心青少年会坠入幻想,将历史与现实不作区分,干出一些荒诞不经的事情来。其实,人们看到的只是资本渗入文化生产以后带来的“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或者是有极个别的个案出现就以个案推及全部,造成“道德恐慌”的声势,但对它所产生的道德方面的积极影响,甚至在文学想象领域的拓展作用却估计不足,同时对当代青少年所具有的知识面和接受力也缺乏正确估价。比如青少年喜爱的《魔戒》、《哈利·波特》中同样渗透着有关正义、善恶等伦理观念的教育,通俗歌曲中同样也可承担主流意识形态中的道德教化功能,像李春波演唱的《一封家书》、《工作》、陈红演唱的《常回家看看》等,其中也贯穿了孝敬父母、增强家庭责任感以及忠于职守、干好本职工作等朴素的道德教育。从影响与收效上说,这些歌曲的歌词远强过那些空洞枯燥的道德教育报告和报纸上充满陈词滥调的高头讲章。

在当今消费社会中,文学艺术常常被其他的文化现象如广告传媒、时装表演、商品包装、各种节庆等所借用,并覆盖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之中。这种借用造成了许多亚文学艺术现象,或称之为文学边界的扩大,从而形成审美的泛化或称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态势。对此文化现象我们究竟如何应对?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文学艺术的这种被借用不是什么坏事,对文学艺术的发展来说,反而会起到一种形式上的拓展与推进。历史上文学艺术常常被宗教所借用,产生诸如西方的教堂音乐、教堂壁画以及中国敦煌的变文等等。宗教看重的正是文学艺术的感染力。当今的广告借用文学增强它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若有独创性,亦可能产生广告文学这一新的文学体裁;主题公园中不乏大型歌舞,这种大型歌舞亦可独立为一种形式,区别于晚会歌舞形式,将来诞生出的精品亦可能成为大众文化中的艺术经典;通讯借用文学创造具有文学性很强的短信,短信文学的产生也呼之欲出(实际上这种形式我们在《世说新语》中不是也见过吗?)。网络文学更是借助网络的普遍使用而正逐渐形成它独有的文学体裁、语言等形式特征,并且改变着读者的阅读习惯,甚至改变了受众与生产者的相互关系。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当物质生产条件包括技术发生一定变化之后,意识形态包括文学艺术等上层建筑在内都会产生或快或慢的变化。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在当今信息时代与消费时代,文学艺术发生扩容、变异并产生变种,应该是可以理解、容忍并逐渐接受的。

其次,文学艺术被其他领域所借用带来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也并非坏事,而是好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追求进程中,大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欲望只能是越来越强烈。大众要求他们的衣食住行越来越趋向于审美化,而生产者为了适应消费者的需求而将审美“灌注”于产品中,会成为消费社会的正常态势。美理应属于大众。大众在美的产品与全社会制造美的氛围中得到美的熏染进而提升自身的素质又有什么不好呢?在送人的礼品包装盒上印上唐诗不是既富人情味又富艺术性吗?在逛商场时顺便观赏它布置得美仑美奂的陈列橱窗,不也是赏心悦目吗?宽敞舒适又富艺术趣味的购物环境我们会排斥吗?刺激消费当然是销售商的目的,但对“灌注”其中的艺术性难道我们就只有反感、排斥吗?日常生活成为审美文化的一部分,艺术也成为美好生活的一部分,艺术生产又成为文化制作的一部分,亚文学艺术现象亦 能给大众带来美的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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