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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名与传说的真实性问题

时间:2009-8-8 16:44:32  来源:不详

【内容提要】
传说基本上是虚构的故事,而传说的体裁特征却历来被认为是其真实性。本文旨在回答这种真实性是何以产生的。本文通过梳理关于传说特征的“实存说”和“相信说”,引入罗素和克里普克关于专名与真实性的哲学思想,从而树立传说特征的“专名说”:虚构的传说的真实性在于对专名的运用。

传说学的研究在最近一些年是比较沉寂的,不像神话学、故事学、史诗学那样成绩斐然。在20世纪80年代,传说学的研究在民间文学诸体裁中是比较兴盛的。其兴盛主要表现在对国外理论的译介 ① 、对以孟姜女传说为代表的“四大传说”的演变和主题的讨论 ② 、对传说学的若干关键概念如传奇性 ③ 和传说圈 ④ 的分析和运用、对中国传说的总体面貌的勾画 ⑤ 等几个方面。此后,传说研究也陆陆续续增加了一些专题性的成果,但囿于理论和方法上缺少新的突破,这些著作不具备论辩性和问题意识,没有引起大的反响。

本文尝试引入关于专名的哲学命题,重新审视关于传说的定义,以期在一种新的学术关联中让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定见重新变成问题,成为需要进一步思考的对象,从而给传说学注入一些生机。

本人在承当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重点课题《中国民间传说史》的写作过程中,阅读了传说研究的大量文献。发现关于传说的体裁特征,中外学术界似乎都形成了一些表述的定式,例如,一些学人认为传说的标志是作品包含真实的因素(真人、真实的地方和风物),另一些认为传说的根本在于有人相信。我把前者概括为从客观角度表述的“实存说”,把后者概括为从主观角度表述的“相信说”。这两个角度所关照的都是传说的真实性问题。这些说法已经相沿成习。其实,它们都是过于简单的答案,本身包含矛 盾,这个“矛盾”又是需要我们解答的问题。

传说的真实性问题是作为传说的体裁特征而讨论的,而体裁特征主要是在定义和分类的知识生产场域被表述的。从历来关于传说的定义进入我们关心的问题,应该说是一个合理的路径。

东西方关于传说的定义可谓林林总总。其始作俑者应该算是德国的格林兄弟。他们位居现代民俗学的开创者之列。他们在民俗学的多个领域树立了后世遵循的典范。他们继《儿童与家庭故事》之后,在1816年出版了鸿篇巨制的《德国传说》(Deutsche Sagen)。他们在该书的引言中说,“幻想故事更偏向是诗的,传说更偏向是历史的”。传说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总是与一个地方或者一个历史上的名字之类的事物粘着在一起 ⑥ 。他们的界定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把传说与民间文学的其他叙事体裁进行比较,确认传说与历史、历史性相联系;二是把传说作品与具体的时间和空间中的(地方的和历史的)事物相联系。这两种联系同时又是传说内容具有真实性或真实因素因而可信的根据。他们界定传说的方法和表述方式都成为后世学术的范例、引申推论的基础。

我们难以对近二百年以来的传说定义做一次普查。仅从抽查的结果来看,我发现中西方学者继格林兄弟之后各自在内部形成了一脉相承的趋向。概而言之,自周作人以来的中国学者大都遵循格林兄弟的框架来界定传说,也就是说,他们既习惯于通过叙事体裁之间的比较来突出传说的特点,也重视传说与实存或者实存过的事物的联系。西方学者继承格林兄弟传说定义的精神,但是在表述上形成了不同的侧重点。格林兄弟所注重的历史、真人、实物是从外在角度而言的,把它们转化成内在角度就触及到“相信”或者“信仰”的概念。后来的西方学者一直强调,讲述者和听众对叙事的真实性的相信是界定传说的依据。

周作人在90年前通过民间文学叙事类诸体裁之间的比较,把传说定位于历史(性)的:“童话(Marchen)本质与神话(Mythos)世说(Saga) ⑦ 实为一体”。童话者,意主传奇,其时代人地皆无定名,以供娱乐为主。“盖约言之,神话者原人之宗教,世说者其历史,而童话则其文学也。” ⑧ 他把传说(世说)与神话、童话进行比较,进而把传说比附为历史。他在稍早的一篇文章中说,史诗、传说,大都篇章长广,所叙率神祗帝王及古英雄事迹,亦有说山川城塞诸故事者。民歌、童话则皆简短,记志物事,飘忽无主 ⑨ 。这是把传说与具体的人事相联系。我们把这两段话合并来看,他对传说的界定基本上是格林兄弟定义的中国版。

中国现代民俗学队伍在20世纪20年代基本成军。这一时期对传说的界定可以容肇祖的表述为代表。他在《民俗》周刊第51期(1929年3月13日)的“编后话”里说,“我们知道传说和故事,原是相同的东西,不过传说比较故事,有实在的人,物,地方,事原;……虽然它仍然和故事一样的荒诞。故事不但包括传说的性质,而且有比传说以上的性质。……我以为民间的传说,应归在民间故事里头,就是因为传说是故事,而故事不必是传说”。我们应该从两个层次来看他的界定。一方面,他把故事视为散文叙事体的民间文学的总称,而传说是其中一个涉及实在的事物的特殊类别。另一方面,他这种划分实际上使故事具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意义。当传说被视为故事的一个类别的时候,“故事”是广义的;当传说与故事相比较的时候,故事与传说是并列的,此刻的“故事”是狭义的,是广义的故事中与传说并列的一个类别。

这种定义与“四大传说”、地方传说的个案研究互相支持,成了中国传说学的常识。四大传说和各地的地方传说与实物(名胜古迹、地方风物等)的联系都是很直观的。尽管钟敬文先生对传说的界定要复杂得多,但是后来主要是他的论述中那些与前述表述范式相吻合的方面在当代受到了重视。他在 “中国的地方传说”一文里引用英国女民俗学家班妮 女史的观点说,(地方)传说“在那非历史的事项中,包含着历史的事实之断片” ⑩ 。它作为草创时期中国民俗学的又一个理论来源,强化了前述传说与事实相关联的观点在中国传说学中的地位。他在1958年完成的“传说的历史性”一文中也说道,传说所叙述的故事“大多数被联系到地方上的某些自然物、人工物以及民间的社会制度风习上面,使故事成了它们来历的一种说明”11 。

当代的传说定义直接继承了上述传统。由钟敬文及其学生集体讨论定稿,在诸多教科书中较早出版而且影响最大的《民间文学概论》是最有代表性的。该书说,传说是“与一定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地方古迹、自然风物、社会习俗有关的故事”12 。近十年之后,程蔷先生写道,“凡与一定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地方风物、社会习俗有关的那些口头作品,可以算是传说”。此外的一些,则被称为神话或幻想性故事,如女娲神话、田螺姑娘故事13 。后来许钰先生更加简洁地表述为,“传说主要是关于特定的人、地、事、物的口头故事”14 。

西方传说论著对传说特征的把握另有说法,较多的是以“相信”为关键词的。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民俗学家德格(Linda Degh)曾经总结说,从格林兄弟以来,西方民俗学家从多个方面指出真实性是传说与故事相区别的特性15 。“真实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表述,一是作为客观的事实,一是作为主观的反应或评判,表现为相信。格林兄弟的经典表述是偏向前者的,后来的西方学者有以前者的方式表述的16 ,而更多的是从后者的主观角度来思考问题的。

德语民俗学家兰克(Friedrich Ranke)在1925年的一篇德文文章中说:“传说在实质上要求讲述者和听众都相信:它想呈现现实,讲述已经真正发生的事情……按照其本意来说,传说属于现实世界,属于民间的知识……民间传说是富于幻想、包含客观上不真实的内容的流行故事,却是以直接报告的形式而作为真实的事件来讲述的”17 。他的言论透露出,传说要人相信,并不一定在于内容的客观真实,而在于从形式上把内容作为真实的事件来讲。

北美的民俗学家在1969年开过一个专门的传说研讨会,会议论文在1971年结集出版。乔治斯(Robert Georges)在作为文集开篇的文章中说,民俗学家尽管对于传说的界定有不同看法,但是仍然可以归纳出三点共识:1)传说是故事或叙事,2)传说的故事或叙事被置于发生过的历史中,3)传说的故事或叙事被它的讲述者和听众相信是真实的18 。他归纳的共识偏向于从主观的方面看待传说的真实性:传说本来是(虚构的)故事,但是通过技巧(放置在历史中来叙述)使人相信为真。

在20世纪80年代,民俗学家们更加直截了当地围绕“相信”来界定传说。尼古莱森(W.H.P.Nico-laisen)说,传说是可信的、富于叙述的故事19 。布伦凡德(Jan Bmnvand)说,传说是被讲述为真实而被证明是不真实的叙事。这些叙述以前就已经在不同的地方为人所知,这说明它们只是故事而己20 。

我们大致看到,从格林兄弟以来,学者们对传说特质的认知有两个侧重,一是作为标志物的客观的实存,一是作为态度和感受的主观的相信。从与其他体裁(神话、童话)相区别的要求来看,这两种表述都是有效的。但是,从知识论来看,这两种表述都有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

传说是涉及实存的人和物,但是其中的人和物不少是子虚乌有。传说中的人和物既有历史上真实的,也有虚构的,也很难说前者是主要的,后者是次要的。拿中国的“四大传说”的主人翁来说,梁山伯、祝英台也许算得上有史可征,孟姜女、织女、白娘子就并非真实的人物。就此而论,“实存说”是片面的说法,在逻辑的一贯性上必然是顾此失彼。

西方学者从讲述者和听众的心态来看传说,坚持说,“我认为,相信是传说作为体裁的基石”21 。西方学者反复申述的“相信说”似乎有意超脱“实存说”的矛盾,但是本身始终解决不了何以相信、相信什么的问题。他们斟酌百年,最后落实到一句大实话:人们相信的是假话真说。讲述者和听众相信故事的真实性,是因为虚构的故事被作为真实的来讲述。那么,“假”的怎么就会被作为“真(实)”的呢?学者们除了指出传说作品常常包含的表达“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之类意思的附赘语以外,主证的还是其中包含实存的人和物。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到“实存说”的矛盾上来。

对传说的界定要取得知识论上的进步,关键是要有一个概念可以不矛盾地表述真实的和虚构的人和物。我认为,专名正是这样一个能够起整合作用的概念。传说中的人和物是作为专名而出现的。这一点至关重要。至于它们是否在历史上是真实的,相对来说是比较次要的,对于有些作品来说甚至是 无关紧要的。

在我认真地思考了专名的问题之后,再来回溯传说的定义,结果得到一个出乎意料的发现。中外学者辨别、界定传说的时候,一直在用多种方式提及专名的因素。他们应该说是意识到了专名的特殊作用,只是没有明白地表述、阐释而已。

我从格林兄弟《德国传说》的引言中就能够找到注意专名的线索。他们说,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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