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性本质,而是超越性本质。由此,文学的意义也因此得到揭示,那就是从现实意义到审美意义的转化、升华。如前所述,文学有现实层面和审美层面(此外还有原型层面,此暂不论),它们各自的意义不同。现实层面与现实存在相联系,具有现实意义,核心是意识形态。审美层面与超越性存在相联系,具有审美意义,而审美意义是对生存意义的领悟。现实意义具有历史性,而审美意义具有超历史性。文学的意义是现实意义向审美意义的转化、升华,审美意义对现实意义的批判、超越,形成一种动态系统。
接下来的问题是,文学有各种不同的形态,它们的意义也有所区别,不能一律视之。这就要求我们具体地分析各种文学形态以及它们各自的意义,从而对不同文学的性质有不同的言说。大体上说,文学有三种基本的形态:纯文学,严肃文学,通俗文学。所谓通俗文学是指那些原型层面主导,突出消遣娱乐功能的文学,它主要具有感性意义,而意识形态意义以及审美意义不突出。所谓严肃文学是指那些现实层面主导,突出教化功能的文学,它主要具有意识形态意义,而感性意义、审美意义不突出。所谓纯文学,是指那些审美层面主导,突出超越功能的文学,它主要具有审美意义,而感性意义、意识形态意义不突出。
总之,本文认为,文学的实体论本质可以被解构,而文学的超越性本质不能解构,它仍然存在并可以言说。我们可以在一定历史水平上阐述文学的意义,形成关于文学本质的言说和一整套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既有历史性的因素,受到意识形态的支配;同时也有超历史性的因素,超越意识形态,是对文学的审美意义——生存意义的揭示。
参考文献:
[1] 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辽宁教育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3页。
[2] 陶东风主编《文学理论基本问题》(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页。
[3] 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辽宁教育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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