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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的内容分析及其成书时代(二)

时间:2009-8-8 16:46:44  来源:不详
德芳的话道:“郑康成每以正岁为夏正建寅之月,正月之吉为周正建子之月。窃以为不然。周以建子为正,凡事皆用本朝正朔,若知有不可行处,依前参用前代正朔,则不必建予可也。经中言岁终,则继之以正岁为建寅,则岁终非建亥,周家自废其正朔矣。若以岁终为建亥,即始终有接续,无缘住两月也。正月之吉为周正一岁之始无疑,事有非朔日可行,故云正岁,不拘朔日亦可。”
    (四)时从夏,月从周说。夏忻在《释周礼时月》文内说:“向治《尚书》、《春秋》,雅不喜蔡九峰商人不改月,胡文定夏时冠周月之论,亦不喜刘质夫改月不改时之说。及读《周礼》;见时皆从夏正,月皆从周正,一似周实改月不改时者。细绎其故,……《周礼》六典,是为礼书,礼非周公独造,皆渊源唐虞二代,朝觐、祭祀、.田猎、稼穡之类,古人悉以建寅起数,变从周时,即为不顺。”
 (五)夏时、夏月或周时、周月说。毛奇龄《经问》说:“问三正递改,宋儒俱谓但改正朔而不改时月.先生谓时月俱改,历引其说於《尚书》、《春秋》诸传中,可谓详且尽矣。”  
  (六)《周礼》夏时不可信说。万斯大《学春秋随笔》:“诸家之周正者,有民俗用夏时之说,多本《汲冢书》所言。……及《周礼》有正月、正岁与周诗时月皆夏时为说。愚谓既改正朔,则普天率土,民俗咸遵,无周民用夏时之理。……《周礼》多伪不足凭。周诗时月皆周正,以为夏时者,后儒之理也。”
以上这六种说法,可以归纳成两项来研究,一个是正岁与正月的问题,一个是时与月的问题。在《周礼》中既然有正岁和正月的分别,当然有它的不同意义。关于这一问题,我同意先后郑的意见以为正岁是夏正,而正月是周正;这正月和《春秋经》“春王正月”的意义相同。《周官心解》内蒋载康把它掉转过来实在牵强得很,他说《周礼》中的时月全是夏正,正月是建寅的正月,而正岁则是建子的正月,他并且解释道:
   “小宰正岁帅治官之屑观治象,则建子之月,在此正月之前两月,令官先观於前,而后令民观之,亦一定之次第” (《周官心解》卷二)。
他根据这么一条不很充分的证据,就下了结论,结果他遭遇到许多困难,而没法解释。按《周礼》行文的惯例,总是先说正月,次岁终,次正岁,比如:
    “乡大夫之职,……正月之吉,受教法於司徒。……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正岁,令群吏考法于司徒以退”(《地官·乡大夫》)。
   “州长,……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岁终则会其州之政令。正岁则读教法如初”(《地官·州长》)。
如果正月是建寅,正岁是建子,为什么这样颠倒?岁终如果是亥月,为什么放在寅月后面?岁终如果是丑月,为什么放在寅月前面?这些矛盾,他没有方法解决,於是他说有些正岁是刘歆的伪造,他在《天官·凌人》条说:

   “按正岁二字刘歆所增,当删去。此经时月皆夏正,《汲书》、《周月解》所谓敬授民时,巡狩祭享,犹自夏者也。”唯正岁与周正子月,则致伐于商,改正易械,以垂三统之义耳。故此经唯正岁为子月,与《春秋》,更以正岁为夏正,见此官十二月斩冰,谓周十二月即亥月始冰时,未可以斩,遂肆笔於十有二月上,增窜正岁二字。意谓必如此方是周之丑月,而岂知正为周之亥月乎?迷谬颠倒至此,歆之罪大矣。”
这些话说明蒋载康自己的错误,他先有了正岁是建子的前提,於是说:“正岁十有二月”是周的亥月,等於夏历的十月,水始结冰,哪里就能够斩呢?於是他说这是刘歆作鬼,其实是他自己糊涂了。在《地官·大司徒》条他又说:
    “正岁子月,此节二十七字当在岁终十一字之前,断属刘歆妄易。”
     他因为说《周礼》是夏时、夏月,岁终应当是丑月,丑月不应当在正岁子月的前面,于是只好说刘歆妄易。在《周官心解》内这种例子很多,非常专断而没有理由。他这样专断,反而可以说明正岁一定是建寅了。因为正月是子月,岁终是丑月,正岁是寅月,所以行文之际,总是“正月、岁终、正岁”这样排下来,上下连贯,是没法更动的。
由於有正月和正月的不同,使我们知道《周礼》中有两种不同的历法。然而这两种历法是怎样运用的?时与月究竟是从周还是从夏?宋儒有三正递变,但改正朔而不改时月的说法,秦历就是如此,《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可以作证。清朝学者则有时从夏,月从周及时月俱改的两种说法,上引夏炘的说法是前一种,而曾钊的《周礼注疏小笺》云:
“钊谓周初改正朔,实未改时,此经岁终实为夏之季冬,……经言岁终每与正岁相连。又《天府》云:‘季冬陈玉,以贞来岁之媺恶。’则岁皆为夏名可知。周曰年此曰岁者,正所以别乎周之年也。……《天官·司裘》:‘中秋献朗裘,王乃行羽物。’……《虞书》、《月令》皆用夏时。”
这同於夏折的意见,王引之也有类似的见解,他们全以为《周礼》中的春夏秋冬仍然是根据夏的历法,没有什么改变,比方说夏历一、二、三三个月是春天,《周礼》的春天也是这三个月,春天的中气有惊蜇、春分、清明等。那末《周礼》中的月是什么月?夏忻以为是周月,曾钊没有明说,王引之说:
   “盖周以建子之月为正月,其二月则建丑之月,而夏之岁终,其三月则建寅之月,而夏之正岁也。故正岁、岁终用夏时之名,而先岁终而后正岁,则周月之次序也”(《经义述闻》卷八)。
他以建子之月为正月,是一年的开始,同於夏忻的说法。这是有道理的。假使以夏正岁作为一月,十一月是周正月,十二月是岁终,排列的次序应当是,正岁→正月→岁终。而这是和《周礼》的次序不合的,所以我们说这种说法有其道理。然而在周历中有一条记载却是这种说法的大障碍,《天官·凌人》说:
   “凌人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
这所谓十二月是以正岁为首的十二月,换句话说,是夏正的十二月。《周礼》中既然明白地有夏正十二月,可见《周礼》是夏时又是夏月。清人的说法是否无一是处?我有另外一种看法,如果《周礼》中仅有一种历法,通篇是夏时夏月,《凌人》条尽可以不必标出“正岁十有二月”来,既然标出,反而证明另有周月的存在。以此我以为在《周家属区》中有两种历法存在,这不同的历法表现在岁首和月份上有所不同,而不表现在四时的划分上。完全把《周礼》中的月当作周月或者是夏月,都不合《周礼》的事实。由於这种不同的历法,也可以证明这是出自春秋 末年或者是战国时期的作品,秦汉以后再没有两种历法并存的时代,如果出於刘歆、王莽的伪造,他们不会伪造出两种历法来。春秋战国时代是有这种情形的,《左传》中就有许多例证。《诗·七月》也有两种历法存在。《周礼》的作者一方面在遵循周的正朔,一方面又通行夏历,根据事情、内容的不同,历法也随之而异,比如说斩冰,周正十二月;开始结冰,还不能斩,所以特别标出夏正十有二月来。我们既然可以证明《周礼》中存在两种历法,关于清人所主张的时月俱改说,也就不攻自破了。 
    此外,《周礼》中的宗教信仰,也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在氏族社会中已经有了自然宗教的产生,在殷商以后,有了至上神的崇拜,就是说,在阶级社会形成后,反映在宗教上也是不平等的。殷商贵族以为至上神就是他们的始祖,所以天神崇拜也就是祖先崇拜。到了西周,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分开了,虽然也崇拜祖先,但祖先只是配享上帝,正如《诗·周颂·思文》所谓:“思文后稷,克配彼天。”这在宗教史上是一个很大的变迁。这变迁的原因,在殷商奴隶社会形成后,社会上分为贵族奴隶主,自由民及奴隶等不同的阶级,反映在宗教界也分作这些阶级,贵族的祖先是至上神,自由民的祖先是一般天神,奴隶的祖先就是天神的侍者了。西周封建社会形成后,在这一个庞大的封建国家内包含着许多不同的部族,在这不同的部族内原有不同的信仰,各有各的祖先,也就是说各有各的上帝。如今统一于一个封建国家内,如何来安插这些不同的上帝?作为统治者的周人当然不会说殷人的祖先是他们的上帝,他们也不愿把自己的祖先说成是殷人的上帝。周朝统治者,如何把宗教信仰作为他们统治的工具,如何来改革宗教上的观念以适应新的环境,是颇费斟酌的。从西周初年起,他们已经把祖先崇拜与上帝崇拜分开,这种划分是和大的封建国家之建立不能分的。天上的组织形式不过是人世间国家机器的反映。在战国时代,齐、秦曾一度称为东帝、西帝,社会上也盛传着古代五帝说,以为在夏商以前,曾经有五帝统治人间,于是反映在宗教上也有着五帝存在。上帝是西周原有的,五帝是后来增加的。这五帝和上帝的关系如何?他们是否也是上帝?究竟有几个上帝,是一,是五,是六?曾经引起郑玄和王肃的激辩(不同时的争辩),永远也辩论不出结果来,因为这是毫无依据的事,不过是宗派之争罢了。
  《周礼》中记载五帝的祭祀共有九处:(一)《天官·大宰》,(二)《天官•掌次》,(三)《地官?大司徒》,(四)《地官?充人》,(五)《春官?小宗伯》,(六)《春官?司服》,(七)《秋官?大司寇》,(八)《秋官?小司寇》,(九)《秋官?士师》。近代学者有人以为祀五帝的典礼兴于秦,因而说《周礼》的著作年代在秦以后,这是很机械的说法,也可以说为《周礼》的记载在前,而秦的祀典是接受它的影响,我以为五帝的祭祀和五行的观念也有关联,而五行的学说,恰好先盛行于燕、齐一带。《周礼》是齐国的作品 (详见下文),它奉行五帝的祀典,不是意外的事。有人以为先有了祭祀五帝的事实,才能够见之于典籍,是片面的说法。如果说秦祀四帝是五帝的起源,那末秦的四帝,又是从哪儿来的?是秦的土著?也是由东方传去的。先秦祀典,或者是《周礼》中的祀典,许多是古代传留下来的自然崇拜与迷信,如《春官?大宗伯》说:  
  “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
这是较为原始的自然崇拜,也是相生的五行说,这就是五方帝的起源。在殷商的甲骨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五方的观念,如帝乙、帝辛时卜辞说:
   “己巳王卜,贞今岁商受年。王□ (占)曰:吉
    东土受年;
    南土受年;
    西土受年;
    北土受年”(《殷契粹编》九O七)。
这是有关于东、西、南、北四方受年的记载,也有关于“中商”的记载,武丁时卜辞说:
   “戊寅卜,王,贞受中商年。十月”(《殷虚书契前编》八,十,三)。   
中商就是商,拿来和东西南北四方并列,使我们知道当时有中、东、南、西、北五方的崇拜。这是五行学说的主要来源之一。在战国时代五行学说的系统中有五方帝说,如《墨子?贵义》说:
   “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这是和五方帝有关的五行神,《史记·封禅书》谈到了五方帝:
   “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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