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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的内容分析及其成书时代(一)

时间:2009-8-8 16:46:45  来源:不详
一  引    言
假使《周礼》真出于周公而是西周政典的话,也只有史料上的价值,作为我们研究西周历史的一种材料。假使它不是一部西周的作品,出于后人的伪托,我们当它是一部假古董,分析它、批判它,看它还有没有一些史料上的价值。其实,无论真伪,《周礼》本身不应负责任,从《天官冢宰》以至于《秋官》(《考工记》暂除外),没有一句话说到它是西周的政典,也没有说到它是周公的书。它开头说;‘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这是几句纲领性的说明,既没有指出武王或者成王来,也没有提到周公,它也没有说明是一部实际的政治典范,或者是一部理想的书。
把《周礼》一部书的问题当作政治史、学术史上的大问题来看,是由于经学今古文之争;而经学今古文之争基本上还是因为统治阶级本身的矛盾,造成思想上的纠纷。如果说孔子一派的儒家思想是封建领主阶级的反映,今文经学的产生反映着封建地主阶级的要求。在地主阶级起来以后,他们要求变,要求变更那已经腐朽了的封建领主制度,今文经学也正好代表这种要求。到西汉武帝以后,今文经学还是代表部分地主阶级的思想,来作推翻汉朝统治者的企图,所以从昭帝时起,社会上盛传“汉历将终”的说法,然而这种说法被王莽利用了,帮助他推翻了汉朝的统治,但新莽的设施对于地主阶级有更多的不利,于是部分地主阶级也在响应着农民起义。东汉建立后,政权完全掌握在地主阶级手中,这时他们不再要求变了,他们要巩固政权,加紧剥削,力图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于是代表今文经学传统的变的哲学,遭遇到了个不要求变的场面,原来反映这种思想的阶级变了,他们放弃了这种思想体系,因之今文经学在学统上遭逢不利,而古文经学兴起。我们研究王莽夺得政权的经过,知道经今文经学给了他许多方便。然而后来的经今文学派,尤其是晚清的今文学派,硬说王莽夺得政权和古文学派有关,说是由古文学派所包办。康有为就是说王莽以伪行篡汉朝,刘歆以伪经篡孔学,二者同伪,二者同篡。他又说刘歆遍伪诸经,以《周礼》及《左氏传》为主,然后遍伪诸经以作佐证(均见《伪经考》)。这是缺乏根据的说法,古文经的出现及其发展,有其社会基础及历史原因,不是一两个人能够伪造出来并且使之发达的。这些经典也不可一概而论,大体上可以分作三类。
    一、整部全是古文经,它本身并没有今古文的分别,如《周礼》、《左传》;
    二、部分的古文经,如《逸书》十六篇、《逸礼》三十九篇等;
    三、传授上的今古之别.如《诗经》齐、鲁、韩诗是今文,《毛诗》是古文,《论语》鲁论是今文,古论是古文等。
    第二类古文经已不可得,是真是伪可以不说,第三类古文经与今文经只有篇目或字句上的不同,也不是有什么根本上的歧异。只有第一类古文经书是非常突出的两部,虽然在西汉以前这两部书没有师法传授,然而却不是新莽时代伪造出来的。为什么这两部篇幅很多的书,在西汉惠帝以后,大举搜求遗经的时候,没有经师传授?这是当时和后来的人致疑于这两部书的重要原因。当今文经学最发皇的时候,本来提倡今文学的(如刘歆)为什么又推崇几部古文经?这也是使人怀疑的重要原因。《左传》是一部历史书,一般经师既不注意史学,也不了解史学,所以在《春秋》三传中,《公羊》有传人,《谷梁》有传人,这两部书注重所谓《春秋》的“微言大义”,它们鼓吹唯心论的历史哲学,它们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经师们可以“持以干禄”。《左传》纯粹是历史记述,虽然有时也讲些“义法”,在经师看起来是卑微不足道的。司马迁是懂得历史的人,他首先看重了《左传》,《史记》中关于春秋史和古代史的材料,很多取自《左传》,假使没有《左传》,《史记》的成书是不可想象的。司马迁就是《左传》的传人,不过他在政治上是一个失败者,一百年后,刘歆继承了司马迁的事业,又来表彰《左传》。《周礼》也是一部历史著作,是一部记载典章制度的书,并没有微言大义。西汉经师们不重视历史记载,也不重视典章制度,《周礼》所以没有传人,理由和《左传》相同。
    今文经学虽然给王莽夺得政权许多帮助,但那里面缺少典章制度,少有可供王莽取法的地方,所以他重视《周礼》,也曾经取法《周礼》。王莽要以复古作维新,他要恢复领主封建制度,消灭和他争夺土地的地主阶级,《周礼》正好供给他一些材料。井田制也就是领主封建时代的制度,没有大地主,土地是国家的“王田”,农民是国家的农奴,所以王莽要尊重《周礼》,“以明因监”了。东汉以后,取得政权的地主阶级,希望社会能够安定,而古文经学是古代的历史与典章制度,这种学风至多只能造成讲章句的儒生,对于统治者会有帮助的,于是在东汉章帝建初八年,《周官》与《古文尚书》、《毛诗》等经同置弟子员。此后经师多是呫哔小儒,埋头于章句的钻研。由此知道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兴起,各有其社会根源,虽然在不同的时间与条件下,它们全可以为地主阶级服务,然而彼此却长期地在斗争中。
二《周礼》中的社会经济制度
    我们研究《周礼》中的经济制度,不是要肯定它是某一代的实际制度,只是要说明它是《周礼》中的制度。研究的结果如果和某一时代的制度相当,也不能说明《周礼》就是某时代的著述,因为当我们还没有判定它是一部实录或者是一部托古书以前,还不能遽下断语。就《周礼》的内容说,它有着奴隶制残余材料,但奴隶不是主要生产者。周礼中有“人民’可以买卖,证明这些“人民”不是自由人。《地官·质人》中说:
   “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
这上面的“人民”,自来经解全说成奴隶。在春秋以及战国时代有几种人是可以买卖的,一是俘虏,《庄子·徐无鬼》说南伯子綦的儿子梱遇盗,被刖而卖到齐国;一是妾,《檀弓》中记载子硕曾经请求卖他庶弟的母亲;一是犯罪的人,《国语·吴语》有:“王乃命有司,大徇于军曰:“谓二三子归而不归,处而不处,进而不进,退而不退,左而不左,右而不右:身斩,妻子鬻。”这全是处于奴隶地位的人。虽然奴隶的来源不一,然而最重要的来源是俘获,《秋官·朝士》说:   
     “凡得获货贿、人民、六畜者,委于朝,告于士,旬而举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
所谓“得获”,是指战争中的得获说,《左传》定公九年有云:“凡获器用曰得,得用焉曰获。”《公羊》昭公二十三年也有:“君……生得曰获,大夫生死皆曰获”的记载,这全是说战争中的得获。大的得获,即是说重要的物资和成年的人民,归于公家,小的得获,即不重要的物资和没有成年的人民,归于私人所有。  
    无论奴隶的来源如何,他们是罪人的身份,在《周礼·秋官》中有许多专管奴隶的机关,《司厉》说:
   “司厉掌盗贼之任器货贿,辨其物,皆有数量,贾而楬之,入于司兵。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春稾。”
奴隶就是罪人,所以“罪隶”一名,几乎是专称了。《周礼·秋官》中有罪隶百二十人,是罪犯而罚作官奴者。《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说:“裴豹隶也,著于丹书。”杜预注云:“盖犯罪没为官奴。”这是正确的解释。《鹞冠子·世兵》说:“百里奚官奴官。”也是指罪隶说。《周礼》中又有许多女奴,如《天官》中的女酒、女浆、女篷、女醢、女醯、女盐、女幂,《地官》中的女春枕、女囊,这些全是官奴婢。他们不从事主要生产事业,是家内仆役的性质。俘获奴隶的对象以外族为主,所以有蛮隶、闽隶、夷隶、貉隶等职别,另外有罪隶,他们全归司隶所辖。司隶的职掌如下:
   “司隶掌五隶之濱,辨其物而掌其政令,帅其民而搏盗贼。役国中之辱事,为百官积任器,凡囚执人之事。邦有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则役其烦辱之事.掌帅四翟之隶,使之皆服其邦之服,执其邦之兵,守王宫与野舍之厉禁”(《秋官·司隶》)。
这一机构中有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入,徒二百人,他们的任务多半是“烦辱之事”。一直到汉朝置司隶官,还是“将徒治道沟渠之役”。其余五隶也全是管些“烦辱之事”,或者管输送,如罪隶,或者看守王宮,如罪隶和蛮隶,而所有蛮隶、闽隶、夷隶和貉隶全管畜牧的事。这是些奴隶的头目,他们还管辖着许多奴隶。他们是俘自“四夷”的,“四夷“的经济生活,比当时中原地区为落后,中原是农业生活了,他们还过着畜牧生活,所以要他们来管畜牧。
     研究上述关于奴隶的材料,我们初步可些得到如下结塗:
    第一,这些奴隶,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他们不从事主要生产事业,他们所管的事,或者是为了贵族的享受,如女浆、女酒;或者是看守门户?如罪隶、蛮隶;或者服贱役,如司隶的职掌;或者是管畜牧,如夷隶、貉隶;同时我们知道《周礼》中的主要生产是农业,奴隶而不从事于主要的生产,意味着这不是典型的奴隶社会。
    第二,由于奴隶可以买卖,又因为小的奴隶可以归于私人,我们断定其中有私人奴隶的存在。因为这是一部叙述政府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的书,很少关于个人的记载,所以关于私奴隶的情形不详细,但我们推测私奴隶也不是从事于农耕的,因为尚有大批农奴存在。以下将要讨论到。
    第三,关于奴隶的称谓,有几处是“人民”的记载,其意义就是奴隶但不能说《周礼》中的“人民”全是奴隶,“人民”仍然是一个广泛的称谓,包括着自由民、农奴和奴隶。 
  《周礼》中虽然有奴隶而不是奴隶制社会,从事于主要生产事业的是农民,在《周礼》中叫作“忙”,《地官·遂人》说:
  “凡治野:以下剂致甿,以田里安甿,以乐错扰甿,以土宜教甿稼穑,以兴耡利甿,以时器劝甿,以彊予任甿,以土均平政。
“甿”和“氓”可以通用,《说文解字·田部》云:“甿,田民也。”正是农民的适当解释。“以田里安甿”,“以土宜教忙稼穑,以兴韧利毗”的“甿”,很明显是指住在田野而从事农耕的人。新来的农民按着土地的等级授地,可以免去征役。《地官·旅师》说:  
   “凡新甿之治皆听之,使无征役,以地之媺恶为之等。”在春秋末以及战国时代,各国君主都希望招徕新的农民,增加他们的劳动力,增加他们剥削的对象。《孟子·滕文公上》说许行“自楚之滕,踵门而告文公日:‘……愿受一廛而为氓’”。《吕氏春秋·高义》也说:“墨子于越,欲自比于宾萌。”“宾萌”是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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