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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传统文化*与徽州商人(1)

时间:2009-8-8 16:49:20  来源:不详
    徽商是明清时期在商界占据鳌头的商帮,徽商的故乡--徽州则是中国正统文化传承的典型地区。因此,以“贾而好儒”的徽商作个案分析,探讨儒家文化传统与商业发展的关系,理出徽商如何利用儒家的经济伦理发展贾道,应该说是具有典型意义的。

一、 明代的新儒学与徽商的“新四民观”

中国传统的商业于明中叶(16世纪)发生了转型(1),即从以贩运奢侈品和土特产、为社会上层集团服务为主的商业,向贩卖日用百货、面向庶民百姓的商业转化。商业趋向空前的繁荣。国内各地间长距离的贸易往来日益加强。广州海外贸易,通过以葡人租借的澳门为据点,以及通过西班牙侵踞的菲律宾马尼拉,恢复了经印度洋、阿拉伯海而抵达西亚、东南非洲的传统商道,并拓展了越过太平洋到达南美洲墨西哥、秘鲁等地的商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庶民海商冲破由地方帅臣和土酋垄断海上贸易的格局,敢于犯禁走私东南亚各地并建立了商业网络。正当此时,徽商应运而崛起,并和山西商人成为控制商界的两大商帮。徽商不仅以盐、典、茶、木等行业著称,而且也插手海上贸易,歙县汪直武装走私贸易集团横行海上的事例是学术界所熟悉的(2)。

随着商品经济对日常生活的渗透,商人势力的增强,战国以后出现的以商居末的“士农工商”的职业观发生了动摇。在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商业发生转型的16 世纪,出现了王守仁的致良知说,及与之有师承关系的泰州学派。这一派系(下面简称之为王学)是受中唐以降佛教的入世转向影响下(3) 而出现发韧于陆九渊的儒学世俗化,与16世纪商业转型之间互相激荡的产物。其在经济伦理上对儒学作了令人注目的创新与发展。


(本文原刊《安徽师大学报》1998年第4期,又《98 国际徽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王守仁(1472--1528),字伯安,浙江余姚人。因创办阳明书院,世称阳明先生。自小秉性异于常人,为一些高僧术士所注目,并期许以成佛、成圣(4)。及长,先是学词章,继而致力于宋儒格物之学,曾“遍求考亭(朱熹)遗书读之”,又以其父于京师官邸之竹,循序格物,不得其理,反而遇疾(5)。正德13年(1508 ),被贬谪贵州龙埸驿时,才顿悟格物致知之旨,“吾性自足,不假外求”,“自此之后,尽去枝叶,一意本原,以默坐静心为学的”。入江西之后,“专提致良知三字”(6)。他于正德11年9月升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次年(1517 年)入赣就任,至正德16年9月方离开江西。他的“致良知”说,创立于此时。嘉靖1至6年(1522-1527),他在浙江。据他的弟子王畿说,这期间他的致良知说,“所操益熟,所得益化”,“如赤日当空而万象毕照”(7),亦即达到了极致而园熟的境界。

王阳明的致良知说,与陆九渊的“心即理”是有一脉相承的。他俩都主张以直捷简便的途径,亦即顿悟的方法作道德修养,不同于朱熹主张循序渐进、拘泥儒家章句之学。很显然,新儒中的程、朱一派,是放眼于士大夫阶层,以其为施教对象的,同庶民大众相隔离。而陆子的心学,因当时商人势力虽已抬头(这是陆子心学出现的一个原因),但尚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得不到推广。唯到王守仁创立致良知说之后,新儒学才真正深入民间。,他提出的格物致良知说,是个个都可以做到的,并非只是读书人的专利。在他看来,商人、田夫,市民、村夫都具有“良知”。致良知,是使心本有之良知得以“不为私欲遮隔,充拓得尽”(8)。这样,人就可以为贤为圣。圣贤功夫从庙堂、书斋走向市井、村落。这就是他所谓的“满街是圣人”(9)的含义。他提出:“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10),又说:“四民异业而同道”(11)。由他提出的这些儒学的经济伦理是前所未有的。显然是当时“士农工商”四民职业观松动的一个注解,也是他企图打破传统的“荣宦游而耻工贾”的价值观之举。正因为如此,他的致良知说,为商人、窑工、樵夫、灶丁、田夫等民众所乐于接受。不少人投其门下,并为弘扬与发展其学说作出了贡献。他的高足王艮继承与发展了他的学说,创立泰州学派。王艮承于师又不同于师。他说“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12)。他较之于其师,走得更远,而距野老村夫更近了。其徒陶匠韩贞“以化俗为任,随机指点农工商贾,从之游者千余。秋成农隙,则聚徒谈学,一村毕,又之一村”(13)。泰州学派后学李贽又把王艮的“百姓日用即道”,加以发挥。他引入“迩言”的概念,以此来概括反映百姓日常生活情趣、心态的流行通俗话语。认为“迩言”才是“真圣人之言”,亦即王艮所说的“百姓日用”。他肯定先儒所讳言、反对的对“利”、“欲”的追求(14),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15)。又提出“夫私者,人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16)。“私”既是“心”,自然亦即“理”。在这里,李贽把穿衣吃饭等人生的基本要求、人对物质和精神的欲望(包括情欲)、对私利的追求等,都视之为道,合乎天理。剥下了程朱一派新儒加于“道”、“天理”之上的圣光,还其赤裸裸的日常生活的情态。在当时,实是一种惊天动地之举。尽管他被当道者所迫害至死,但他极大限度地把儒学俗世化和社会化了。

王阳明而后,其学益大,是由于王艮、王畿、李贽等后继者弘扬、发展所致。也正是由于后学们不懈的努力,王学才广泛深入民间,成为普通百姓的精神要求。我们可以说,王阳明的新儒学,是宋代以来新儒的社会化和商业日益发展彼此间相互激荡的终结与成果。徽商“新四民观”的出现,“贾而好儒”之风的形成,正是宋明新儒学深入民间的表现,使新儒学社会化达到了极致的阶段。

徽州处于万山丛中,四面险阻,是一避难的安全地。北方士族自东汉起不断迁入,西晋末年永嘉之乱和唐末黄巢起义期间迁入者尤多。经过长期地与当地越人融合而形成徽州人。入住的北方士族,带来了治儒学的家风,“十家之村,不废诵读”,人文之盛,无以出其右者(17)。同时传入经商之习俗和货殖之术,经商的风气至迟可上溯至东晋(18),可谓源远流长。山区的自然环境,虽有利于木植和因地置宜地发展手工业生产,但也受到交通条件的局限。山多田少的格局,几乎无发展农业的潜力。当地经济资源的局限,促使徽州人利用其业儒业商的传统寻找生活出路。随着徽商在明中叶的崛起与强盛,更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从事儒业。因此贾而好儒,弃儒从贾,成为徽商的一个特色。

徽州是以程朱故乡自居的(19)。宋明新儒中程朱一派对当地的影响自属深远。但是,陆王一派的心学,由于对儒学的修养简易直截,尤其重要的是其抬高商人地位的经济伦理,亦为徽商所乐于接受。据歙县《疏塘黄氏宗谱》记载,黄崇德(1469--1537)初有意于举业,其父对他说:“象山之学以治生为先。”(20)于是遵父命经商于山东,终于成巨富。他与王守仁是同时代人。受教于父时,王学尚未出现,王阳明尊商之说是后话。徽州出身商人世家、历任朝廷和地方官僚的汪道昆(1525--1593),其宗奉之学则把陆王联在一起了。据歙县志中的汪道昆传记载,他“于学则远推象山,近推东越”(21)。自“嘉靖以迄于明末”,对于王学,徽州人趋之若鹜。休宁程默“负笈千里,从学阳明”,歙县程大宾“受学绪山(王守仁弟子钱德洪)”,“及东廓(王守仁弟子邹守益)之门”(22)。王守仁的高足王艮、钱德洪、王畿、邹守益、刘邦采、罗汝芳等更是齐集徽州,主讲盟会(23)。王学在徽州掀起大波,令人耳目一新,纷纷“崇尚《传习录》,群目朱子为支离”(24)。从此可见陆王一派同徽人的关系。可以说,徽商在政治伦理上,是以程朱理学为依归的,而在经济伦理上却以王学的说教为本。王学提出“四民异业而同道”、“百姓日用即道”,徽州就有“士商异术而同志”(25)“以营商为第一生业”(26)、“良贾何负闳儒”(27)的风俗和说法。王学崇商的观念被渗透到家法、族规(28)、乡约中去。其经济伦理因而被广泛地推向社会,并使其经济伦理变成规范人们的自觉行动。

战国中期以后出现的“士农工商”本已形成传统的职业构成的顺序,此时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贾为厚利,儒为名高”,贾、儒迭相为用(29),意味着“商”已置于“农工”之上而与“士”并列。这一“新四民观”和“以营商为第一生业”的习俗,是该地区的特定环境,以及明代新儒影响下的文化因素等合力作用下出现的。

二、 儒家的传统文化与徽人贾道


黄巢起义期间及其之前移住徽州的中原大族,多宗奉儒学。宋代确立科举制度之后,凭其家学渊源而取得科举仕宦成功者甚多。正如宋人罗愿所指出,“宋兴则名臣辈出”(30)。明清时期,“自井邑田野,以至远山深谷,居民之处,莫不有学、有师、有书史之藏”(31)。“先贤名儒比肩接踵”,“虽僻村陋室,肩圣贤而躬实践者,指盖不胜指也”(32),有“东南邹鲁”(33)之称。在氤氲儒学的氛围中出现的徽商,自当与儒学有难解之缘。了解这一点,就不难理解徽州文献上“贾而好儒”、“贾服儒行”、“儒术饰贾”等贾儒结合的记载了。徽商或从儒而趋商,或商而兼儒,或弃儒从商而后又归儒。一般而言,徽商集团的文化水准是比较高的。他们有可能把儒学的优秀文化传统,运用到商业活动中来。

王守仁说:“四民异业而同道”。道,即天理。徽商是以建立功名,显宗耀祖为目标的。立功、积德,就能通天理。他们不同于西方清教商人,以在俗世间永无止境地赚钱,不断地创造业绩视为上帝的恩宠,视为一种天职,即所谓“天职观”;但徽商的确有不少人表现出一种超越精神,就是说,相信按照新儒的立教去修养,就可建立名德与功业,就可通天理,是一种内在超越的文化型态(34)。

天理是明儒的最高理念,徽商“蹈道守礼”,旨在求得符合天理。歙商鲍士臣兴贩四方,以义制利,对人乐善好施,对己以勤俭自处,尝曰:“傥来之物,侈用之是谓暴天,吝用之亦为违天,惟其当而已矣。”(35)“歙县商人胡山,经常“耳提面命其子孙曰:‘吾有生以来惟膺天理二字,五常万善莫不由之。’……因名其堂曰:‘居理’”(36)。歙人黄玄赐行商于齐鲁间,“伏膺儒术,克慎言动”,也是按儒家圣人立教去修养。他对朝廷慨然捐输,对族党邻里不啬施舍(37),都是为了立功、积德,亦即为了通向天理。

既服膺天理,就得不断作“诛心贼”的修养,培植敬业、自重的精神。其中最重要的是宗奉勤、俭,以及诚、信、义的传统信条。这些信条可以克制人的自然性的欲望,使人回到理性的状态中来。因此,其成为发展其商业的要诀。

徽商在把勤与俭,以及诚、信、义等儒家优秀文化传统,落到实处过程中建立起有自己特点的贾道和营运的型式。

勤与俭,是儒家传统文化中最古老的训戒。安贫乐道、内圣外王、入世拯救,是儒家传统的精神。韦伯的新教伦理概括为勤、俭两大要目,也正是以此为特征的新教伦理成为启动西方资本主义的文化因素。作为移民社会的徽州,经历着中原正统文化与越人文化相互激荡与相互融合的过程,因而社会充满活力。他们以勤俭著称,勤与俭成为他们日常宗奉的信条并竭诚实践。勤,促使他们极尽人事之运用,富有进取冒险的精神;俭,使他们善于积财。他们把勤、俭载于家法、族规,用以规范族众。例如:

《武口王氏统宗世谱》的〈宗规〉中写道:

“天下之事,莫不以勤而兴,以怠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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