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文化研究 >> 正文
思想界的章鱼——伪自由…
从当前司法现状看儒家之…
所谓“儒家社会主义共和…
以思想的解放来选拨出“…
《易经》的思想世界浅探
驳斥某网友写的《孔子的…
接受出世思想或走向出世…
儒家文化与中国历史
中华传统文化的四个重要…
从青海藏族的年节错位看…
最新热门    
 
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实践路径与普世价值

时间:2009-8-8 16:51:29  来源:不详
孕含着“人民 主体”的思想。“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这是人所共知的儒家学派二号代表人物孟子的一段名言。对这段名言,有人认为是传统文化中民本主义思想的典型表现,有人认为孟子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君主的统治,不是把社会大众即人民的地位放在君主之上。要讨论这一问题,必须明确“君”这一概念的两种不同含义。一是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来讲,君是社会必不可少的角色,即必须要有“君”这样一个社会职位,其职责是掌握和行使社会的最高管理权,二是处于“君”这个角色位置的某个人即具体的君主。对前一层意义上的君,在孟子的思想中是以“君道”来表述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他主张和强调君臣都应该各尽其“道”, “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 ,这里的道就是职责,君臣都必须按照自己的职责进行活动。对于“君道”意义上的“君”,孟子确实是竭力进行维护的。但是,按照孟子的阐释,君道意义上的 “君”不仅不具有现今通常理解的与社会大众利益的对立,而且是统一的。因为,孟子所阐释的“君道”就是贯彻“天意”,而“天意”就是民意,就是老百姓的愿望和要求:“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对第二种意义上的“君”即处于君这个角色位置的具体的君主,孟子明确地指出如果其所作所为违背君道,可以将其更换或者推翻。如孟子与齐宣王谈到公卿对于君主的态度时,认为君主有重大过错对其进行劝谏而不听,公卿如果与君主是同一宗室,就应该将其“易位”,即将处于君主这位置上具体的君主进行更换;如果不是同一宗室,则可以远离而去。在回答齐宣王如何看待商汤流放夏桀、周武讨伐商纣的问题时,齐宣王认为汤武的行为是“臣弑其君”,孟子态度鲜明而坚决地指出:“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 在这里,孟子就是非常明确地将“君道”意义上的君与具体的君主进行了区别,现代讲的“独夫民贼”即来自孟子的这段论述。桀、纣虽然处在君这个社会角色的位置上,但其作为完全背离了君的职责即背离了“君道”,实质上是独夫民贼,人民不仅不需要忠于他,而且应该对其进行反抗,将其从君的位置上拉下来。孟子还进一步指出:君主和臣民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统一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由此可见,在孟子的思想中,根本就没有后来和现在人们所理解的对君主盲目忠诚的愚忠思想。如果用现代话语来表示,孟子的思想就是总统这个角色或职位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居于总统职位的人如果不履行总统的职责,人们不仅不需要服从和忠于他,而且可以把他从这个位置上拉下来,由其他人来充当这一角色。因此,孟子在关于君与臣、君与民的关系问题上,“民”是最根本和重要的,它孕育着“人民 主体”抑或“人民 主权”的思想,它与现代“主权在民”的政治理论完全可以接轨和融合。
    
    第五,积极面对人生、面对社会,砥砺奋发,努力进取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到目前为止,现实世界的痛苦、灾难从来都很多,面对这样一个世界,许多文明都是从消极的立场出发,主张和告诉人们如何逃离现实世界,儒家思想从对人的现实价值持肯定态度的前提出发,主张人们应该积极面对现实世界,因为世界有许多的混乱、痛苦和灾难,我们更需要积极有为,奋发向上,去努力消除世界的痛苦和灾难。为此,他们一方面主张和提倡人们应该以“治国、平天下”为努力方向,要有为社会大众贡献才智的人生价值取向;另一方面,他们又主张人们要不怕艰难险阻,坚毅不拔,百折不挠,一往直前的顽强意志和精神,“君子以自强不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贫乏其身,……”早已成为人所共知的名言。这样一种主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既是历史上许多儒家思想的信奉者、追求者的精神支柱,也是人类现在和将来所需要的精神力量。
   

                                         二、儒家思想实践路径的逻辑缺陷
    
    上述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是非常具有人性化、人情味倾向的。但是,我们又不可否认,在儒家思想基础上所进行的中国几千的政治实践,不仅没有能够很好地体现这些“人本主义”的核心价值,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了与它完全相反的境地,成为摧 残人性,扼杀人性的政治,体现上天“好生之德”的君主及其官僚系统高居于社会大众之上,可以予夺予取,为所欲为,社会大众成为其任意压迫和宰割的对象。理论与实践上的这种二律背反,根本的原因是因为其实践路径存在着致命的逻辑缺陷。
    
    儒家思想的实践路径,简单地讲,就是主张和要求人们通过自我修养、自我觉悟、自我约束,按照他们所倡导的社会道德和政治轨道进行活动,从而使他们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得以实现,它所强调和注重的是行为主体的自觉自律。这一路径在儒家思想中的公式化表述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理论支撑是“人性本善”和“天命论”。
    
    从人性本善出发,他们认为:人性是善良的,人们的不善良是由社会环境造成的,即“性相近,习相远”,但通过学习、改 造,即“修身养性”可以复归善良。《大学》中提出的修身所达到的标准就是“止于至善”。所谓“至善”的具体要求是“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其意思就是按照人们社会角色的不同,应该具有“仁、敬、孝、慈、信”等道德品性。在这一基础之上,从一般社会活动而言,由于通过“修身养性”使人们的善良本性得以发现和复归,人们能够自觉地约束其行为在符合他人 权利和利益的范围之内;在社会政治层面,通过“修身养性”在道德品性上达到或趋于完善而又具有才能的人能够通晓“天意”,成为天意的代表,把老天爷“好生”的德性表现出来,这样的人就是可以掌握最统治权力的天子,其他等而次之者则可以成为协助君主贯彻天意的君子来充当官僚系统的构成分子;最高统治者不仅能够贯彻天意,实施仁政,而且能够起到表率和榜样作用,带领整个管理系统的成员都以实施仁政德政为己任,不会营私舞弊和欺压老百姓,即 “其身正不令自行”, “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天意”的贯彻是需要权力,也是需要权威的。从上述认识出发,在具体的政治道德规范和制度的设计上,中国古代的君主被当作“天意“化身来看待,因而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权力。在这方面,表现得最典型的是汉代的董舒。人们所熟知的“三纲五常”,不仅因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而有了理论上的依据,而且使君、臣的权利与义务分离,一方面是君主对臣民拥有主宰和支配的绝对权利,另方面是臣民对君主绝对忠诚和服从的义务,“君要臣死,不得不死”,就是这种权利和义务分离的通俗说法。因为将君主理想化为“天意”的化身并把其义务与权利完全割裂,因而在中国古代政治制的构建上没有对君主权力进行监督和限制的内容,甚至连这方面的设想都没有。中国古代虽然也有监察御史一类的官职设置,表面看来也似乎是为了对君主起监督作用,但它最多只对君主有提醒作用,谈不上有真正监督的意义。因为,真正意义上的监督,监督者要求被监督者进行或者中止某种行为,被监督者不管理解或者不理解,愿意或者不愿意,接受或者不接受都必须进行或者中止其行为,否则,可以通过诸如罢免、弹劾之类的强制措施使其进行或中止。而且,被监督者不能对监督者进行报复,既不能将其撤职,更不能将其投监。但在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下,根本就没有这种可能,所谓的监察最终完全取决被监察者的态度,即他愿意还是不愿意,如果不愿意,不仅可以将监督者罢官去职投监,而且还可以叫其脑袋搬家。所以,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根本就不能叫做监督,君主的权力是至高无上和绝对的。因此,“天意”能否贯彻完全取决于君主的自我约束。
    
    由上可知,儒学思想家所设想的实践路径在实质上是将行为主体化理想化,但现实中的行为主体不可能是理想化的,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必然要导致社会道德和政治在实践上对其价值目标的背离,这是它所包含的致命性缺陷。这一缺陷决定了在下述一系列矛盾中无法保持政治实践的车轮沿着“天意”的轨道运行。
    
    首先,天子作为人的私心私利私欲与“天意”化身应该代表民情民利之间的矛盾。君主虽然被理想化为“天意”的化身,但终究改不了他仍然是人的这一事实。既然是人,就有人的感情,人的需要,人的私利私情私欲。作为人,君主当然可以而且也应该满足自己的利、情、欲,并且可以更好一些地满足。但问题是,从人的本性上讲,这些欲望是没有止境和限度的。一般来说,只要有可能,人们都会千方百计地满足自己的欲望。当作为人的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举国财富皆为其所拥有,举国民众尽供其驱使之时,必然要尽量地满足其私情私欲。在没有制度性的强制施的情况下,无法对其进行有效限制和约束,这样必然地要背离“天意”而走上相反的轨道。因此,这一矛盾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在 “天意” 的神圣外观下君主无限膨胀的私心私利私欲。
    
    第二,天子作为天意化身必须全智全能与天子作为人在智识能力上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天子作为“天意”化身,在才智上必须是全智全能的。因为,要贯彻和实施“天意”,就必须要通晓“天意”,即必须对他所面对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形势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如果判断错误,作出的决断就可能偏离至于完全背离“天意”而祸及整个社会。因此,作为“天意”化身的君主必须全智全能,至少是趋向于全智全能。但事实上,君主作为人不可能全智全能。
    
    第三,天子作为人的心理素质与“天意”的高度理性之间的矛盾。“天意”要能够有效地得到贯彻和实施,还要求作为其化身的“君主”必须具有高度的理性,即保持心理、情感的正常,不因为这些因素的影响而使自己的行为偏离“天意”的轨道。但是,在君主被捧作“天意”化身,在道德规范和制度设计上赋予其无上权威和权力的社会政治文化的环境下,君主没有几个能够保持心理素质和情感状态都是正常的。考察一下中国历史,就可发现他们不是变态地自尊自信,就是变态地恐惧和多疑。
    
    第四,君主作为天意化必须对他下面的执行系统具有可控性与执行系实际的不可控之间的矛盾。君主作为“天意”化身,上述三个方面即使都能达到完美无缺或者基本上符合实施“天意”的要求,也不一定就能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