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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礼”中的孝道思想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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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30 10:43: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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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八纲” (冠、婚、丧、祭、朝 、聘、射、乡)之一。《礼记 ·曲礼上》说: “二十日弱 、冠。”又说 : “男子二十,冠而字。” L记·檀弓_匕》说: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由此可知,冠礼是为男子二十加冠并命字之礼。 《周礼·士冠礼》讲的就是周代贵族家庭中,男子成年加冠仪式的全部过程。冠礼中晟值得注意的就是,行礼必须在宗庙中进行,而且要祭告祖先。《礼记·冠义》说: “是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于庙。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此言冠礼在家族的宗庙举行,并祭告祖先,则表明了尊祖孝亲之义。冠礼的告庙是表示该家族又一后嗣已成人,也就是继承祖先事业的开始。礼记·冠还说:“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 ,而后礼义备。 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 “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这里又将冠礼的重要性提到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的高度来论述,意思是说,从加冠之日起,这个青年就正式成了社会的一员,将承担起为人子、为人弟、为人少者的责任“孝弟忠顺之行立 ,而后可以为人”,正是在冠礼中所体现的孝道观念。 (二) 婚礼为男子娶妻之礼, 《仪礼 ·士昏礼》贾疏引郑玄《目面 日: “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既为男子娶妻,其形成应当晚于冠礼,它产生于父系氏族公社之晚期,后来也被纳入了礼的范畴。《仪礼·士昏礼》详细记载了周代士这一阶层的婚礼仪式。自从历史进入父权制时代以后,婚姻便成了本家族延绵子剐这一目的而选择的手段,周代丈夫娶妻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为了存续家族的血统,使祖先永不绝祀。《礼记·哀公问》引孑L子日“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 《礼记·昏义》则日: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借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婚礼也。”以上所记即可表明娶妻是为了延后嗣,继先祖。 《礼记·曲礼记》说: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斋戒以告鬼神。”此言即告庙为婚礼中不可少的环节,只有质诸祖先的婚姻才有效 ,才具有社会意义。第二,为了奉养父母。据《礼记·内则》,妇事舅姑礼节很多,稍有不孝不敬 ,即有被出之虞: “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父母对子妇则有绝对权力: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日 ‘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由此看出,娶妻并非为了丈夫,丽是为了祖先,为了宗法家族。以上所记娶妻的目的表明婚礼中也反映出了浓厚的孝道观念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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