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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婚姻法》汉英文本语篇分析及文化义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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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4-14 11:16:1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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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以系统功能语法的语篇功能为理论支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的汉英语篇为研究语料,在主位模式、衔接手段和语言组织信息等方面对两者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并进一步分析了它们在中西方民族文化意识领域的相同和不同。说明了语言与文化相交融的关系。 论文关键词:系统功能语法;语篇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西思维方式 法律语篇通常包括立法语篇、司法语篇和法庭语篇三种。立法语篇主要指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包括各种法律条文、法令、法规、条例等。它是执法和司法的依据,面向大众而制定,对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加以规范,是世所公认的公正不偏的权衡标准。一般说来,立法语篇行文单一、简洁,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客观性等特点。那么,同一立法语篇在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述下会呈现出怎样的语体特征?这些语体特征是否存有异同?如何看待这些语体特征在文化义上的体现?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从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语篇功能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下文简称《婚姻法》)的条文内容及其英译文(由全国人大审核通过)进行分析比较,并进而探究中西方民族在文化认知、思维偏向和哲学思想等方面的异同。 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交际中的语言具有三种元功能: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它们没有等级主次之分,共同存在于一般话语中并各自反映语篇整体意义的不同侧面。其中,语篇功能指的是语言使本身前后连贯,即语篇的完整性、一致性和衔接性。它对应语域变量中的“语式”,即语言在交际中所起的作用,包括交际渠道和修饰方式。韩礼德指出:语篇功能主要体现于主位结构和衔接手段[31。在主位推进的模式上捷克语言学家丹尼斯通过大量系统的研究较早地提出了主位同一型、述位同一型、延续型、交叉型这四种。衔接手段的运用决定了语篇是否在语义上具有连贯性。此外,语言的组织信息如被动语态、条件句等的使用也能够体现语篇的语体特征。 从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上说,语言的大部分内容包括在文化之中,语言与文化之间是一种交叉关系151。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对某一种文化及生活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的民族在历史、信仰、价值观等方面的反映。立法语言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文本当然也与文化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对立法语言的特征探究对于发掘内涵的文化形态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条汉英文本的语篇特征 分析下文主要结合《婚姻法》第二章的汉英文本,从主位结构、衔接系统和组织信息三方面来考察其语篇特征。 (一)主位结构 系统功能语言学将句子分为主位(Theme)和述位(Rheme)。主位通常指信息的起始点,是句子的第一个成分,所包含的信息往往是已知的;述位是句子的其他成分,它围绕主位展开,通常提供新信息,是话语的核心内容。主位必须先于述位,两者的变化和联系推动语篇的形成和发展。主位同一型即各句主位相同,述位不同,表现为:T1_R1T2(=T1)—}R2T3(=T1)—÷R3述位同一型即各句述位相同,主位不同,表现为:Tl—}R1T2(=T1)—R2T3(=T1)R3延续型即后一个句子的主位是前一个句子的述位,表现为:T1—R1T2(=T1)一R2T3(=T1)一R3 有时也会出现几种模式交叉的情况,称为交叉型。《婚姻法》第二章共包括l2条内容,这里将首先以小句为单位分析各小句的主位成分,再以“条”为单位考察各小句之间的主位推进模式。结果见表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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