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文化研究 >> 正文
试论生物进化观点对人们…
试论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
试论非言语传播中的体态…
试论汉代的酒文化
浅谈中国传统图形在包装…
中国共产党政党文化的思…
试论现代品牌名称中的传…
中国传统文化意象浅说
浅析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
现代建筑装饰设计与中国…
最新热门    
 
试论中国传统调解制度与中国传统社会

时间:2011-11-1 12:04:31  来源:不详
【论文关键词】传统调解制度 传统社会 理性选择 
  【论文摘要】运用调解制度来解决纠纷,在中国古代[注: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中国古代是指先秦至1840年鸦片战争的历史-zhongguogudai]由来已久。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无讼文化、熟人社会架构以及王权统治秩序情结都注定了传统调解制度是其理性选择,同时中国传统调解制度也促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稳定及长期运转。 
   
  每个社会、每个朝代都有为解决纠纷争端而建立的各项独特经典法律制度,调解制度则是中国诸多经典的法案之一。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和文化注定要生成成熟的调解制度,同时调解制度也加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和秩序,使其生命力异常难以转捩。 
   
  一、中国传统调解制度的溯源与流变 
   
  罗杰·科特威尔在《法律社会学导论》一书中指出,“任何时代纪录下的民族或民众的法律只不过是一种始终存在变化着的文化演变过程的静态表象……,如果法律不在它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历史领域中加以观察,那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难以理解的”。构建现代调解制度,我们必须要通过历史的时间坐标,去寻找它以前的溯源及流变过程。 
  运用调解机制来解决民事法律纠纷,在中国古代由来已久。据《周礼·地官·调人》记载,早在西周时期[注: 西周时期中国历史上继商朝之后的朝代 由周文王之子周武王姬发灭商后所建立。建都于宗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部),由于周朝后来将都城东迁洛邑(今河南洛阳)称东周,所以称这一时期的周朝为西周。]已有调处制度,在地方官吏中设有“调人”之职,其职能为“司万民之难而谐合之”。秦汉以降,司法官也多奉行调处息讼的原则。至两宋,随着民事纠纷的增多,调处已呈现制度化的趋势。调处方式主要有三种:官府调处、乡曲亲戚宗族调处和民间自行调处。发生纠纷之后,双方当事人并不到官府起诉,而是由乡党宗族自行调处,官府亦承认调处的效力。官府在劝喻和对时,一般都很强调要求“务要两平,不得偏党”等等,说明调处的基础,一是不得违背礼与法的要求,以维护封建的伦理道德,二是必须公平。所以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都得同意,不然便只得以法判决。至元代由于田宅典当盛行,各族间财产转移增多,使得民间婚姻田土的争讼,大量增加,为了减少地方司法机关所承受的压力,并通过各种渠道疏导矛盾,化解争讼,以增强亲族和邻里之间的和睦,稳定社会秩序[注: 社会秩序正文  表示社会有序状态或动态平衡的社会学范畴。   中外思想家很早就注意社会秩序的问题。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提出的“治”,]和国家统治,因此官府倡导经由民间调解来解决民事纠纷。元代民事调解,分为民事调解与司法机关调解二种。明清时期,调处已臻于完善阶段。明代民事纠纷调处的方式,大体上有以下几种:里老调处、乡约调处和官府调处。调处是明代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也就是说民事纠纷必须先经过调处,调处不成方能由官府受理审断。 
  虽然近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被西方法文化冲击得体无完肤,但古代的调解制度却并没有因此而出现断层。新中国[注: 【1】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拼音:zhōnɡ huá rén mín ɡònɡ hé ɡuó 英语: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

[1] [2] [3] [4] [5]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