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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贵族·难民·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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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民·游勇·盐枭

时间:2007-3-9 16:27:42  来源:不详
清方统计,浙江人口到1866年减少为637. 8万人,净减23728857人,占战前人口的72.8%;1874年江苏人口减少为1982.3万人,净减24679621人,占战前人口总数的55.7%;安徽人口直到1892年也仅206万人,净减16034012人,占战前人口的42%。 (注:这些统计数字,参见行龙《论太平天国革命前后江南地区的人口变动及其影响》,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这些统计数字可能有缺漏或不精确之处,但人口数量的大量耗减则是肯定的。战后,清政府面对人口锐减、耕地荒芜的现状,认为“善后要政、莫急于垦荒”,各主要荒废省区先后拟定出垦荒章程,各垦荒州县先后设立“劝农局”、“招垦局”、“招耕局”之类的机构,从事荒地的招垦事宜。如安徽在同治初年于临淮设立“善后屯垦总局”,在凤阳、定远设立分局,规定“如有外来客民,情愿领田耕种,取具保结,……一律借与耕牛籽种,准其开垦,其续价收租,较土著之民一律办理”(注:唐训方《唐中丞遗集》,《兴办屯垦告示》。)。结果,“客籍农民迁入垦荒者,接踵而至”(注: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豫鄂皖赣四省之租佃制度》第7 页。)。苏、浙两省也大体如此。在迁入三省的“客民”当中,两湖人占有相当的比例。战后安徽广德州:“土著不及十分之一,田地荒芜,招徕客民开垦入籍,湖北人居其四,河南人居其三,江北人居其一,他省及土著共得其一”(注:光绪《广德州志》卷16。);南陵:“湘、鄂及江北等处客民流寓此者亦十之五焉”;南陵县城还有湖南街;(注:民国《南陵县志》卷41。)宣城:“客民约占十分之九,其中以两湖籍居多数,皖北次之”(注: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172页。)。在江苏宜兴,“赵、豫、淮海人民蜂至”,两湖农民亦“争来垦治”;(注:光绪《宜兴荆溪县新志》卷5。)光绪中后期, 外来客民仍迁往苏南,“以两湖人为多”(注:丛刊本《辛亥革命》(三)第69页。)。浙江也有不少两湖籍客民迁入,如安吉县同治时期有“宁绍湖广安庆”等地客民10848户,接近全县民户总数的一半。 (注:同治《安吉县志》卷4,“户口”。) 

  在客民当中,还有一部分湘、淮军的裁撤勇丁。清代后期,湘、淮军大量裁撤,不少散兵游勇流散于江南地区。如曾国藩攻据南京后,所辖部分湘军在苏南领垦荒地;左宗棠则在浙江创行“撤勇归农之法”(注:《申报》光绪六年四月十六日。),就地安置了部分“老湘营”勇丁。另外,“遣撤之勇流落不归者,亦改而务农”(注:《申报》光绪七年四月十九日。)。李鸿章淮勇也“虽遣不归,盘踞于浙湖郡县,而以贩盐为生”(注:《论江浙枭匪》,《东方杂志》19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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