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下去,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确又都在殚精竭虑地试图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无奈当时的中国已经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战争连年,国弱民穷,已难以从根本上铲除散兵游勇产生的社会土壤,同时缺乏解决日趋恶化的散兵游勇问题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条件。
三
盐枭,自古即充斥于长江、两淮地区。如康熙后期,“淮阳一带地方,有山东、河南流棍,聚集甚多,兴贩私盐。其中各有头目,或率党数十人,或率党一二百人,横行白昼”(注:《李煦奏折》第129 页,中华书局1976年版。)。他们之所以被官吏称为“盐枭”,是因为“枭私者出于所在之私贩,以其剽鸷,而谓之枭”(注:《两淮盐法志稿》卷155,“杂纪门·艺文”(一),转引自萧国亮《清代盐业制度论》,载《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2期。)。近代以降, 江淮地区的盐枭更形充斥,活动规模、组织形态、活动方式等较过去相比,都显现出一些新特点。
第一,盐枭在太平军与清军的军事*大搏斗的夹缝中壮大了自身的实力。
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历时14年,转战大半个中国。在长江中下游的湖广、江西、安徽、江苏等淮盐引地,清湘、淮军与太平军、捻军长期争夺、激战或对峙,致使淮盐运道梗阻,引岸丧失、运商星散。因盐销不畅,使得场盐堆积,一些灶户被迫停煎,大量的运丁、灶丁纷纷失业;与此同时,长江中下游地区又恰是清政府的漕运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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