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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四川和台湾移民政策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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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29: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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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17〕,以致川省出现“有报粮升合,而占地数块者”的现象〔18〕。时至康熙四十八年中央仍反对清丈四川地亩,史载康熙告诫四川巡抚年羹尧:“比年湖广百姓多往四川开垦居住,地方渐以殷实,为巡抚者,若一到任即欲清丈地亩,增加钱粮,即不得民心矣。”〔19〕直到雍正七年,四川才开始全面地清丈田亩。清丈的结果为:田亩总额为459027顷83亩,是明朝万历年四川田亩额134827顷76亩的3.4倍;而此年四川的田赋总额为656426两, 仅为明万历年四川田赋额1616600两的40%左右〔20〕。这就是清前期“国家赋税, 四川为最轻”的有力证明〔21〕。清末薛福成曾指出:“四川古称饶裕,国初定赋,以其屡经寇乱,概从轻额,故其地五倍江苏,而钱粮不逮五分之一。”〔22〕
此外,清前期还对各省入川的贫民给予牛种口粮等经济上的援助。如雍正五年各省贫民大规模逃荒入川,川陕总督岳钟琪奏请:“请开招民事例,给穷民牛具籽种,令其开垦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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