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方为有益。”雍正帝览后批令:“今据岳钟琪奏请设法安插,令其开垦以为生计,此实安辑贫民之急务。其牛具籽种口粮等项之费,不必另开事例。现今有营田水利捐纳银两敷余之项,存贮在京,著于此内,拨发十万两解川应用。倘有不敷,该督抚再为奏请。”〔23〕雍正六年三月户部规定,给入川开垦人户“每户给银十二两”〔24〕,助其应急之需。
通过以上史料的梳理分析,可以看出,清前期四川的招民开垦政策是全方位开放的,既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人民携家自愿入川,又以升官为手段大力倡导官员招民入川,甚至连外省的游手好闲之人,四川也乐意筹措盘费接入四川。不仅如此,清前期对四川的移民政策基本上是连续不变的。乾隆时期,一些官员屡请朝廷禁止外省人民入川,但均为皇帝否决。如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贵州巡抚周人骥奏请设法限制各省人民入川,乾隆批评他说:“此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也。国家承平日久,生齿繁庶。小民自量本籍生计难以自资,不得不就他处营生糊口。此乃情理之常,岂有自舍其乡里田庐而乐为远徙者?地方官本无庸强为限制,若其中遇有生事为匪之人,则在随时严行查禁,不得以一二败类潜踪,遂尔因噎废食。今日户口日增,而各省田土不过如此,不能增益。正宜思所以流通,以养无藉贫民……若如周人骥所奏,有司设法禁止,不但有拂人性,且恐转滋事端,否则徒为增设科条,而日久又成故事。”〔25〕乾隆三十二年四川总督阿尔泰又奏禁止各省人民入川疏。乾隆帝批道:“此等无业贫民,转徙往来,不过以川省地广粮多,为自求口食之计。使该省果无余田可耕,难以自赡,势将不禁而自止。若该处粮价平减,力作有资,则生计所趋,又岂能概行阻绝?……倘此等民人,入川或有滋事为匪,致为乡里之害,即按罪严惩,以儆其余,亦督抚等分所应办,又何事鳃鳃过虑?”〔26〕
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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