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君主与民众之间的“上下相通”的手段,因而也是实现“富强之效”的手段。⑴到了光绪初年,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同样沿着这种思路来理解西方宪政。他认为,立宪与议会的好处是“集思广益”并消除君民之间的隔阂。⑵到甲午战争发前,陈虬、陈炽、许景澄、张荫桓等人,均以大体相似的方式和用语,介绍并赞扬了他们所理解的西洋议会制度。
从这些近代士大夫知识分子对西洋议会制度的认识来看,他们对西方制度的兴趣着眼点,是这些*制度所表现出来的某种特殊“效能”,而这种“效能”恰恰又是中国所缺乏的。他们正是带着对本民族特有的“问题”的关注,来认识西方文化的。由于中国传统专制*在应付西方挑战时暴露出来的严重弊端,由于中国传统政体使君主与民众上下相隔,于是,在他们看来,议会*的意义并不是西方原生意义上的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与约束,而是这种制度能够“集思广益”,“固结民心”。用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的话来说,“中国而终自安卑弱,不欲富国强兵,为天下之望国也,由亦已耳,苟欲安内攘外,……其必自设议院始矣。”⑶其他有关介绍西洋议会*制度的思想人物的看法,也大体如此。
我们可以把这种仅仅根据一种外来制度的“效能”,来认定仿效这种制度的必要性,以求实现该制度的“效能”的思想倾向和观念,称之为“制度决定论”。这种“制度决定论”思想倾向的最基本特点是,在肯定异质文化中的某一种制度的功效的同时,却忽视了该种制度得以实现其效能的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诸方面的前提和条件。换言之,“制度决定论”仅仅抽象地关注制度的“功效”与选择该制度的“必要性”之间关联,而没有、或忽视了“功效”与实现该功效的种种社会条件的关联。一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与实效性,又恰恰不能脱离这些条件。事实上,立宪政体所能达到的令中国人颇为惊羡的效能,是有着许多内隐的与外显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条件的配合。而这些条件往往是该种文化原先所固有,而中国所没有的。近代大多数知识分子在认识西方*制度时,往往都不自觉地具有这种思想倾向性。
一般地说,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社会条件下,人们是很难摆脱这种态度和思维方法来认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的。这首先是因为,中国陷入了深重的民族危机,这一特定的疑难困境,使中国知识分子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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