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急剧膨胀与持续的权威危机。
其次,制度决定论思维方式还导致*整合的严重危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危机感越深,要求立宪的愿望就越强烈,而中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却没有随立宪制度的建立而自然成熟。这样就导致从西方引入的先进的宪政制度与落后的经济、社会、民俗环境完全脱节,*制度与经济社会环境之间出现整合上的困难。并进而并引发*危机。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就有可能在严复所说的“新者未得,旧者已亡”的困境中陷入空前的失范状态。清王朝权威提前崩溃后,中国现代化的*整合陷入长达数十年的持续危机与混乱,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整合的失范则是在立宪运动激进化以后发端的。
下面我们可以通过立宪缓行派对立宪派思想的批评,来展示以制度决定论为基础的中国立宪思潮所潜含的矛盾。
自1905年到1911年的清末筹备立宪过程中,在积极立宪派与缓行立宪派之间,一直存在着相当激烈的论争和思想冲突。自民国以来,清末立宪运动中的缓行派的思想观点就一直没有受到学者应有的重视。如果从后发展国家早期现代化这一特定视角来看,人们将会发现,立宪缓行派的思想远不是“文化守旧”可以简单地一语概括。那些被斥为“保守派”人士的思想的内容,要比人们想当然认为的更为丰富复杂得多。下面,本文将进一步考察立宪派与立宪缓行派之间是如何在立宪问题上展开思想论战的。这种论战对于认识中国早期现代化过程中不同的*选择上的冲突,可以提供哪些启示。
实际上,这种两派之间进行的思想冲突和交锋,反映的正是传统的专制国家,在仿效西方政体过程中存在的两难矛盾与困难问题,因而实际上有着十分深厚的内涵。研究这种思想论争,对于理解清末立宪运动的内在矛盾和困难,对于进一步认识制约中国早期现代化过程的各种复杂条件和因素,实际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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