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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立宪派的 国民立宪 论

时间:2007-3-9 16:37:57  来源:不详
府立宪转移到“自任立宪”方面来了。

  何以一批原来持缓进态度的立宪派人能很快转到请开国会以争取国民立宪的立场上来?主要在于当时的客观环境。内忧外患的局势使立宪派人普遍产生一种焦急心态,他们希望加快立宪速度,既取得政权,又避免革命爆发。清政府“预备立宪”步骤的缓慢和没有诚意,普遍引起立宪派人的不满,唯一的办法就是建立国会,夺取立宪的决策权。此外,“国民立宪”的提出,以其激进的色彩,体现了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以国民代表自居的精神,反映了资产阶级上层及其代表尽快并直接掌握政权的迫切愿望,很能适合刚刚接受了一些西方*学说的立宪人物的口味并为他们所接受。

  

二“国民立宪”论与立宪运动

  

不可否认,杨度提出“吾民自任立宪”主张时是带有一定的功利目的的,但这一主张的提出,实际又为立宪派人确立立宪方向与手段提供了一个出发点。一批具有激进思想的立宪派人围绕这一出发点作了大量阐发,从而又将其转变为立宪运动的*目标。

  “国民立宪”的中心,在于指明究竟谁是立宪的主体与动力。激进立宪派人提出了“国民立宪”与“政府立宪”两个对立的概念,认为“国民立宪”不同于“政府立宪”的根本之处,是以“国民权利为本位”(《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三卷,第116页。),因此,“国民之参政权国民当自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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