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1911年3月1日开始的谘议局临时会专门审议江督所交预算案。
原来,早在第二届常会期内,议员即纷纷要求督抚提交宣统三年的预算案。但愚顽昏聩的张人骏竟不知预算为何物,更不知如何做法,亦根本没有提交预算案的准备。迟至会期结束,预算案仍杳无踪影。到宣统三年二月,特召集临时会,以讨论张人骏迟迟交来的预算案。议员们认真加以审议,计删减30余项支出,累计银51万两;增加10余项,累计银10余万两。会期结束,由常驻议员制成修订后的预算案送交总督,要求按规定于10日内予以公布。但张人骏看了修正的预算案,对谘议局大为不满。既不交复议,亦不予公布。谘议局审议预算案是天经地义之事。既然审议,做出修正,也是情理中事。张人骏竟因议员对其所提预算案有所修正而不满,因不满而将议决案搁置,这是公然蔑视谘议局的法定权限。议员们自然要起而抗争。事情拖到5月初,即临时会结束近一个半月,谘议局忍无可忍,议长张謇及副议长、常驻议员们决定以辞职为抗议。至5月7日,有51位议员响应,亦宣布辞职。当时张人骏采取恶人先告状的办法,致电军机处,声称谘议局不体谅财政状况,任意“增删移补”,且“持议甚坚”。他甚至还诬告谘议局“责难国家行政经费”(注:《江督zhá@④行军机处复电文——谘议局解散之破天荒》,宣统三年四月十五日《时报》。),企图激起朝廷的震怒。他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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