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3月19日乘船抵达日本马关,并于当天致函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正式通报到达事实(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8卷第2册,第285-286页;前揭《中日战争》第十册,第315-316页。前者收录该函之中、英两种文本,其题则作“李鸿章致伊藤日本媾和全权函”,误。)。于是,日本全权办理大臣伊藤博文与陆奥宗光于当天名致函李鸿章,通报将于第二天之20日下午三时举行第一次会谈(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8卷第2册,第287-288页;前揭《中日战争》第十册,第316-317页。),是为第10函。
到3月24日的第三次会谈之后,李鸿章于返回寓所途中遭到日本暴徒枪击,日本方面遂急忙答应先行停战,以免和谈破裂及列强干涉。伊藤博文于3月25日到李鸿章下榻处表示慰问,并在当天又致函李鸿章表示“和议条款暂有延缓”,其原文则不见。李鸿章遂于3月26日复函伊藤博文,除感谢伊藤博文及日本天皇等慰问外,并特别强调“和议条款暂有延缓”一事“于本国关系甚大,本大臣曷胜堇念”(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8卷第2册,第287-288页;前揭《中日战争》第十册,第323页。),从而表现出希望尽早达成和议的急迫心情。四天后的3月30日,李鸿章再次致函伊藤博文,表示即便自己因伤不能赴会,却希望能够双方“从速开议”,仍是急于在“停战期限未满之先”达成和议(注:《日本外交文书》第28卷第2册,第287-288页;前揭《中日战争》第十册,第3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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