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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澎湖地区的自然灾害与相关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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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48:0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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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十四万石,以海船运至天津备用。闽浙总督赵慎畛与孙尔准在台湾米价已升至白银二两八钱的情况下,仍“饬令厦防、蚶江二厅雇备坚固大号商船四十只,约计每船可装谷二千余石者前往台湾,将已报运澳谷八万七千七百一十二石零先行运回内地,分雇小船转运沿海各厅县仓交收。”以备赴津。余数继续筹办,并于当年发运天津。因“风帆不顺,收入江苏、上海等口船只扣除不计外,实在到津之船计共七十只,运米一十三万余石,由官收买米十一万一千一百七十五石零,余米俱在津祟卖。”[39]由此可见,闽台地区的官仓米谷,尤其是台湾的兵眷米谷,不仅在本地区的抗灾救灾平抑粮价的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对浙江等邻近省份乃至远在华北的天津卫的灾荒也可以解燃眉之急。
四、澎湖地区的自然灾害与当地社会变迁
应当说,社会变迁所包罗的因素十分复杂,比如社会制度、人际关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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