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9月5日(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初四),中英新商约谈判历经八个月后双方代表终于在正式约文上签字画押。《马凯条约》为《辛丑和约》后的其他新商约提供了范本,无论是从近代商约史、外交史,还是对外经济史角度考虑,它都留给我们许多启示。
1.关于裁厘加税
裁厘加税是清末及民国财政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来从理论上理解,用增加进出口税以换取裁撤厘卡,整顿乱无章法的国内税制,并使之走向国际化,这应该是件好事。然而实际达成的结果不仅离此很远,而且由于列强间意见的不一致,这一大大减化革新色彩的条款最后也不能实施。
《马凯条约》规定对于仅在内地运销的土货征抽销场税,具体数目由清政府自定。这只不过是:“换一种方法征收厘金”〔30〕。中英商约还规定对于用机器制成的产品不分华洋都要征收10%的出厂税,此税“阻碍土货之发达,暗与洋商以利”〔31〕。因此,即使实行新商约中的裁厘加税,那么受益者是洋货和出厂土货,它们依旧受着协定关税的保护,同时也免去内地征收之烦。而占流通货物绝大部分的纯粹土货则依然受着苛征烦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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