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随着中外之间商务、外交往来的日益频繁,有识之士渐渐吸收和接受西方国际法中国家主权和国家平等的观念,主权意识已非常强烈。他们意识到中国的主权在不平等条约中完全受到损害,而列强总是利用已有条约维护既得权利,并加以扩大。盛宣怀说:“盖各国通商自有常法,修改条约,必期彼此有益。中国则旧约本已受亏,彼本不以各国通例待我,战败以后愈改愈狠,势所必然。”〔34〕
在谈判中,盛宣怀、刘坤一、张之洞等屡屡提及挽回“主权”、“利权”、“财权”、“治权”,可见国家主权、平等观念对他们影响之大。中英商约在某些单个问题上有突破,比如洋人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放弃治外法权,这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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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马凯条约》的条款虽不像《辛丑和约》等以往不少不平等条约那样对中国具有明显污辱性和赤裸裸的侵略性,没有割地赔款,然而它反映了二十世纪列强大大加强对中国经济的渗透这一特点。无论是裁厘加税、内河航运开商埠、整顿矿务还是改革币制,无不揭示列强对中国经济各个领域进行干预范围和程度的扩大和加深。因此我们在看到中英新商约谈判中的新动向同时,不可忘记它依旧是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中的一环。
注释:
〔1〕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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