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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公报》与中日甲午战争

时间:2007-3-9 17:25:13  来源:不详
、设邮局、开矿、垦荒、制机器、开银行、铸银圆、保商贾、发行政府公报。三“安民之法”。中国百姓不安者,其故有二:外患与内忧,所以安民之法也即在于“和外”与“保内”。“和则大安也,大利也,不和则大危也,大害也。”欲和外,需与各国通好,维持大局,共保太平,尤其“应暗联有大权大德思保大局之国,以为己助”。保内之法就在于使民人各遂其生,士农工商各安其业,其道有四:中西学各适其宜,以免偏私;善筹借款,以解燃眉之急,以求百业俱兴;延请西人,改用西法,整顿海陆军;创行新法,鼓励发明创造。四“新民之法”。中国人多排外,当求改变,办法是:多见西人,多读西书西报,多派留学生出洋,多派使臣驻外,办好京师同文馆。(注:《万国公报》(25),卷87,第15937-15942页。)

纵观《万国公报》所提出的“新政策”,有三点值得重视:其一,提示了民权的观念。林乐知在谈到应允许民间自由集资兴学、开办铁路电报工厂各公司,官加保护,而不容抑勒时,他强调的理由是:西方有君民共主与民主之国,中国虽难冒昧仿行,“然天之生人,无不付以自主之理,人之待人,独不应略予以自主之权乎?”(注:《险语对下之中》,《万国公报》(25),卷87,第15955页。)这里显然是在表达西方近代天赋人权的重要观念。而他强调法治,以为上自帝、后,下至百官黎民,都必须同隶于法律之下,无人可以例外,百姓的身家性命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时,则无疑是在提示同样重要的平等的观念。从民权、法治的观念出发,议院的体制问题,自然呼之欲出。如果说,林乐知主张民间设议局,公举明理通律者为议员,以与官府交涉,还仅透露某些端倪的话;那么,狄考文强调“东西两洋,国势勃兴,推厥所由,实维议院”,中国目前不仅少堪充议员之人,且少能举议员之人,故难遽仿效。但今一旦兴学,人才蔚起,“于是并设议院,以通上下之情”,便成必然之趋势,则显然是指明了,中国改革必将导致设立议院这一新的*体制。(注:《拟请并设总学堂议呈译署王大臣》,《万国公报》(27),卷100,第16860页。)主张从民权平等这些西方近代观念的层面上推进中国的变法,说明《万国公报》已不满足于洋务运动,而开始径直要求清政府在*领域进行某些改革。《万国公报》登载《强学会序》、《上海强学会序》、《上海强学会章程》等维新派的文件,在“附记”中报道了李提摩太专门赴京与维新派接触的消息,并写道:“京师新创之强学会,固与广学会气求声应者也。会中人多与先生游,得其序文,函属刊诸本报。因附记其缘起,匪曰玉之自炫,窃幸德之不孤。”(注:《万国公报》(25),卷83,第15687页。)其对康梁维新派的关注与支持,本身也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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