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258—1259)他们希望通过政府人事制度的变革来改变以往轻视使臣的社会陋习,以达到转变传统外交观念的目的。
2.选拔外交人才
对于使节制度建设讨论最多的是有关外交人才的选拔问题。使臣出使,肩负国家重任,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利益和形象。正如薛福成所言:“当夫安危得失,事机呼吸之秋,无使才则口舌化为风波,有使才则干戈化为玉帛。”[4](P522)1876年, 清政府颁布了《出使章程十二条》,但并无出使人员的选择标准,公使的随员都是由本人自行挑选,这就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1878年,马建忠对出使人员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玛塞复友人书》中,他指出:“参赞随员等名目,不过为调剂私交之具,而非为襄理公事之材。其得之者,亦自知侥幸而来,不过计数年积居薪水之资,为异日俯仰饔飨之计。如必考求实学,则当读其方言。舌音初调,而瓜期已届,倥偬返旆,依然吴下阿蒙。问所谓洋务者,不过记一中西之水程,与夫妇女之袒臂露胸,种种不雅观之事。即稍知大体者,亦不过曰‘西洋*,大都重利以尚信’。究其所以重利尚信之故,亦但拉杂琐事以为证,而于其本源之地,茫乎未有闻也。”[2](P45)封建旧体制所带来的种种束缚和人才的缺乏,严重影响到外交的成效。1892年,在上海颇具影响的《申报》曾对此问题做了深刻的揭露:“今我国使臣朝被简命,而夕之登荐牍者已人浮于事。亲戚、故旧、年谊、乡情尚居其次,上宪之所委任,当轴之所推毂,即已充额而有余。却之则不可,且恐撄其怨,受之则无当,且更虑时掣我肘……以朝廷出使大典,为徇情之用,调剂之具,使才何由而出哉!”[9]然而,马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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