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志是无上的命令;它对于所有子女都有生死祸福的大权。子女之间也是不平等的,这在上文已有所叙述和分析。这些官官之间、官民之间的差异,包括“世食天禄”者和“耕田奉上”者的差异,并不只是职业、职务的高低,而是身份地位的不同阶梯。
但这个大家庭也有平等的一面。既然所有人,包括君王、大臣的灵魂都是上帝所生,他们的灵魂就应是平等的,都有升入天堂或沉沦地狱的平等机会。这就是所谓“原罪的平等”。恩格斯说过,基督教除了原罪的平等以外,至多只在开始时还承认上帝选民的平等。太平天国宗教没有明确的“选民”观念,虽然洪秀全偶而使用过“选民”一词。太平天国以上帝为天下凡间大共之父,所以称东、西洋人都是“同家人”,但又把上帝主要看作是中国人的上帝,凡属“华夏”都是上帝之子女。在这样的大家庭内,固然存在等差、阶梯,但在其中的大部分,即“耕田奉上”者中间,却都可得到人人饱暖的允诺,获得一份同样的财产,即“田产均耕”。这种范围内的“平等”,是与全体范围内的不平等联系着的。
黑格尔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一切人在皇帝面前都是平等的,也就是说,都是卑微的。其实,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民没有平等,只有卑微。在太平天国上帝的大家庭中,“愚子”固然也是卑微的,但家长是仁慈的,能从上面赐与他们雨露阳光,赐与他们以田产均耕、同衣共食、灾病相恤、人人饱暖的“大福”。这是家长恩施于下、对子女无微不至的关怀。太平天国所构想的这种大家庭,是封建社会中的农民所能产生的最美好的*伦理思想。我们要重视这种大家庭观念的历史价值,但不能误以为它的成员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
三
在太平天国的宗教观念中,除了存在一个以上帝为家长、以天下人为兄弟姐妹的大家庭以外,还有一个以上帝、耶稣、洪秀全、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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