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周易大传·革第四十九》。)这段话从四季更替变革使得万物生生不息,说明变革是自然法则,世界的流变是通过一系列变革实现的,并进而引伸到人类社会:商汤、周武革去暴君夏桀、殷纣的帝命,是顺乎天道而应乎人心的。
《周易》的《序卦传》在说明诸卦间的关系时,有一段颇精采的话: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井的使用之道,不常淘清就会混浊,需要革新,所以井卦之下是革卦。使物革新,莫过于鼎,用鼎煮食物,可全然变更食物风味,所以革卦之下是鼎卦。《周易·杂卦传》进而将此意概括为“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尚书》中的若干篇章可以说是“革故鼎新”的历史说明,并特别记述了“汤武革命”的事实,其《汤誓》、《泰誓》等篇可称之“革命檄文”。商汤在发动革命,将夏桀放逐鸣条前宣称:
夏王有罪,矫诬上天。以布命于下。帝用不减。式商受命,用爽厥师(《尚书·商书·汤誓》。)。周武在起兵伐纣以前,也历数殷纣违背天命民心的种种劣迹,并将自己起而“革命”的理由归结为天命与民心的相通:
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沉湎冒色,敢行暴虐。……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周书·泰誓》。)。
孟子虽没有提及“革命”二字,却承继《尚书》,对于汤武革命的合法性给予充分肯定。齐宣王问:商汤放逐夏桀、周武讨伐殷纣这类行为算不算弑君犯上?孟子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