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晋涵改定本录副托钱大昕补撰校勘,而钱大昕在致冯集梧书中,并没对冯氏所称据原稿刊刻提出疑议,若冯氏所据乃宾客初定本,以钱大昕亲承其事,何以分辨不出冯氏所刻系邵本抑或宾客初定之本?而此书卷帙之繁富,以邵晋涵一人之力,于寄呈毕沅军中之前,短时间内录为副本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有副本,章学诚亦未曾得见,故其在《邵与桐别传》中所称“闻邵氏尚有残稿,恐未全耳”[86]云云,则显系推测之词,难为别有邵本之依据。[87]
而章学诚《邵与桐别传》所说“故总督湖广尚书镇洋毕公沅,尝以二十年功,属某客续《宋元通鉴》,大率就徐氏本稍为损益,无大殊益”[88],亦有两可疑处。
其一,据前引钱庆曾所称,当时佐毕沅纂辑《续资治通鉴》者,有严长明、孙星衍、洪亮吉、钱坫诸人,并非仅“某客”所为。
其二,据章学诚代毕沅致钱大昕书称:“今宋事据丹稜、井研二李氏(指李焘、李心传——引者注)书而推广之,其辽金二史所载大事,无一遗落,又据旁籍以补其逸,亦十居三四矣;元事多引文集,而说部则慎择其可征信者。”[89]又冯集梧序称:“兹书以宋、辽、金、元四朝正史为经,而参以《续资治通鉴长编》、《契丹国志》等书,以及各家说部、文集,约百十余种。”也就是说,毕沅主持纂辑《续资治通鉴》,是参考了大量文献的,尤其是徐乾学所得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不全本,经四库馆臣之辑佚而成完编,毕沅因得以为资。而章学诚所说“某客”“大率就徐氏本稍为损益,无大殊益”,则显与前文自相矛盾。况且在文献丰富的情况下,毕沅又何以能认可“某客”如此草率地处理?而以严长明、孙星衍、洪亮吉、钱坫诸人之才学,当不至疏漏如此之甚。退一步说,即使“某客”确实如此做了,毕沅因此而不满意,遂属邵晋涵再加整理,但以邵晋涵一人之力,是不可能推翻重来的。章学诚称邵晋涵“较订颇勤”,冯集梧称“复经余姚邵二云核定体例付刻”,可见邵晋涵所作工作主要在于订前稿之不足。且除章学诚言及毕沅对初稿不满意外,他人无道及者。盖毕沅一生于《续资治通鉴》倾注了大量心血,为慎重起见,才属长于史学的邵晋涵和钱大昕为之更正校雠,但这并不意味着初稿粗陋不堪。如此看来,章学诚文中对“某客”的不满,似另有所指。
考章学诚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所作《与邵与桐书》,其中谈到托邵晋涵致书毕沅欲谋一席之事,曰:“夏间接读手示,以关中一席,毕中丞复以缓商,不识中丞复意如何?倘淡漠无意,则无可投矣。若犹有平原旧意,或未得坐拥皋比,即从事编摩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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