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期间的年龄已属“年事日高”,但是,当年被逐出京的情景,确如时隔昨日,内心的隐痛和他那不屈的性格,使得魏长生经常产生重回京师演出的想法,嘉庆五年(1800年),魏长生下定决心,踏上了再赴北京的路程。
自从清政府将魏长生迫害出京后,秦腔在北京并没有销声匿迹。短短的三、四年间,秦腔的新一代艺人“王(湘云)、刘(芸阁)诸人,承风继起”。[40]乾隆五十五年以后,在北京演秦腔的戏班就有三庆徽、余庆部、集秀扬部、双和部等,他们经常上演的剧目有《卖胭脂》、《背娃》、《烤火》等等。这些深受欢迎的剧目正是当年魏长生的代表剧目。与此同时,一批新的年青艺人涌出,如双桂官、陈敬官、元龄官、安崇官等,他们在舞台上继承的正是魏派演出的路数,“雨态云情”,观众欢迎![41]这是个需要深入研究的社会现象。
面对秦腔屡禁不止的状况,清政府非常重视,也非常紧张。嘉庆三年(1798年),登基未久的嘉庆帝为此而明颁上谕,采取了更严厉的措施,今据苏州梨园公所所立的禁碑,抄录如下:
“照得钦奉谕旨,元明以来流传剧本,皆系昆弋两腔,已非古乐正音。但其节奏腔调,犹有五音遗意;即其扮演故事,亦有谈忠说孝,尚足以观感劝惩。乃近日倡有乱弹、梆子、弦索、秦腔等戏,声音既属*,其所扮演,非是狭邪猥亵,即为怪诞悖乱之事。于人心风俗,殊有关系。即苏州扬州,向习昆曲,近日亦厌旧喜新,以乱弹等腔为新奇可喜。流风日下,不可不严行禁止。此后除昆弋两腔,仍准照旧演唱外,其乱弹、梆子、弦索、秦腔等戏,概不准再行演唱。所有京城地方,着交和珅严密封查。并着传谕江苏、安徽巡抚,苏州织造,两淮盐政,一体严行查禁。”[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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