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0年11月18日),伊兹麦伊洛夫使团抵达北京。十二月初一日(12月29日),伊兹麦伊洛夫在与清朝大臣的会议上提出:(1)请求批准伊斯托布尼科夫商队入境;(2)建议按照他提出的16条条款缔结通商条约。[34]
清朝理藩院于十二月四日(1721年1月1日)做出如下答复:“我们现在才知道贵使臣把贵国的商业当作是一件大事…… 贵使臣所提之事与以往来华历届使臣有很大的不同”, [35]对签订通商条约一事并不作答。
十二月十四日(1721年1月11日)理藩院首次提出要讨论边境问题,并要求引渡逃到俄国的700名巴尔虎部民时,伊兹麦伊洛夫表示,他并未被授权处理逃亡问题。于是,清廷正式向他提交咨文:明确表明外逃问题和通商问题在清廷心目中的轻重缓急,“通商事小,今我属民逃亡尔皇帝陛下处,恐酿战端。尔乃特命公使,讵称非系尔任?……此等逋逃者搜出之前,通商之事难以协议”。[36]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