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俄国对喀尔喀蒙古地区的蚕食,清朝在《尼布楚条约》签订前曾试图划定中俄中段边界。康熙二十四年(1685),康熙帝派遣多名被俘俄国人分四路前往莫斯科递送国书,国书用汉、蒙、俄三种文字书写。国书写明边界应以勒拿河和叶尼塞斯克为界。【[俄]B·帕尔申著、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俄语编译组译:《外贝加尔边区纪行》附录,“(俄)捷列姆宾斯克总管格里戈里·隆沙科夫给涅尔琴斯克军政长官弗拉索夫的报告”。转引自刘远图:《早期中俄东段边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36页。】
在中俄尼布楚谈判期间,清朝代表索额图又向俄方提及喀尔喀地区划界一事,并提出过一个划界方案,即“由恩吉德河直至楚克河、色愣格河,彼岸属俄罗斯,此岸属喀尔喀”,但俄使戈洛文以“未(受沙皇)谕令议定喀尔喀地方”为由拒绝谈判,最后双方共同商定“喀尔喀事宜暂行存放,嗣后再议”。【《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1编上册,第143页。】
俄方拒绝谈判喀尔喀划界事宜是尼布楚谈判中未予划定该地区边界的主要原因。此外,还有两个因素是应该予以考虑的:
第一,针对俄国势力向中国东北部和北部地区的推进,从清朝统治者本身而言,实际上是有既定战略重点的,即以东北地区为其“龙兴之地”而予以高度重视,而对北部喀尔喀蒙古地区的重视程度相比之下则稍次之。在谈判前康熙帝的训令里,仅指出“尼布潮、雅克萨、黑龙江上下,及通此江之一河一溪,皆我所属之地,不可少弃之于鄂罗斯”,【《清圣祖实录》卷135。】并未将喀尔喀地区划界视为必办之事。可见,于清廷而言,喀尔喀蒙古划界一事尚不是当务之急。第二,从当时的漠北地区局势来看,尼布楚谈判即将举行之际,准噶尔部噶尔丹突然率兵大举进攻喀尔喀蒙古,致使喀尔喀王公举部内迁,广阔的漠北草原实际上被噶尔丹所控制。正因为如此,尼布楚谈判时俄使戈洛文曾声称“所谓喀尔喀者,并无定居之处,愿暂行免议”。而清朝对于此种不利局面也只好申明“喀尔喀等部,原向我纳贡,为时已久。如今归来当仍为我属。现因喀尔喀、厄鲁特互相反目无定,故尚未指明其游牧居住之处。待指明喀尔喀等部落游牧居住之处后,再派人前往相告”。【《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1编上册,第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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