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垦民在图们江以北可以自由地获取土地所有权。但是,对此条款,中日有不同的解释。中国官府始终不承认朝鲜垦民可以自由地得到土地所有权,而是以惯例,只有归化的朝鲜人获得土地所有权。与此相反,日本则主张,所有江北的朝鲜垦民可以得到土地所有权。的确,《间岛协约》的内容,有的条款并不明确,可随意解释。因此,清政府为了杜绝节外生枝,在颁发给朝鲜垦民土地执照里,干脆刻上“如典卖或抵押于外人即作无效”的印章。
日本介入图们江以北朝鲜人问题之后,清政府对朝鲜垦民的态度有了大转变。清政府为加强江北朝鲜垦民的管理,断绝他们与日本的关糸,从过去劝告薙发易服,改为强行薙发易服政策。譬如,1910年10月,居住在新阿山对面的朝鲜垦民,因清官府的压力,除60岁以上外,全部剃发;庆源对面有12个朝鲜垦民部落,约有4百余户,受黑顶子警察署的管理。此地的朝鲜垦民都有一些家屋和土地。于是清官府要求他们全部入籍,并纳家屋税和地税。之后,从1910年8月开始,黑顶子警察署署长和巡警1人,每天到各村庄,对50岁以下的朝鲜垦民强行剃发。若检查户口时发现没有入籍的人,便强制要求回朝鲜。(32)清官府强行薙发易服同时,也给归化的朝鲜垦民许多优惠政策。如果入籍,免交1年的地租,如果雇佣的朝鲜人入籍,发给荒地2,3垧,变成熟地后按荒地的价格纳租等。(33)
在劝诱入籍时,清官府还使用种种手段作工作。各地的巡警每当查户口的时候,向朝鲜垦民解释归化有什么好处,或者让在清朝地方官府做事的归化朝鲜人,以同胞的角度劝说归化。事实上,朝鲜垦民为取得土地所有权,自愿归化者也很多,如怀着对日帝的仇恨入籍者也不少。譬如1910年8月“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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