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为他们声明的真诚所打动,批准了他们的行动。
本通告说明所有的奴隶案件都是厅官在英属印度政府官员马继业的协调下办理的。获释后的奴隶愿意留在中国的,要给与必要的*,使他们能够居留下来;愿意返回原籍的,将发给护照。以后人们不得蓄奴或者购进奴隶。违令者要被迫释放其所拥有的奴隶,并且没有赎金,还有可能因匿藏奴隶而遭到惩罚。
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三日(1897年4月4日)
该通告张贴在县城和各村
(盖印)
下表是自1893年到1897年6月新疆释奴统计情况,马继业以各种方式释放英奴525名,经过通告释放其他籍奴隶1525人。
1893年7月到1897年6月16日喀什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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