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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楠与近代中国西部开发

时间:2007-3-10 10:29:40  来源:不详
为求政绩,不顾新疆地广人稀,民族语言风俗习惯差异,不顾原有教育基础和办学条件,不顾财政之盈缀,地方之宜与不宜,严饬各地方建学堂,规模数量悉仿内地,一些贪官酷吏假借兴教之名,趁机谋官敛财,甚至不惜断送教育前途,搞*投机和官场倾轧。把关系国计民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兴教大业,变成一哄而起的官场闹剧;又迭起党同伐异的宦海风波;盲目追求数量,不讲实效,下级稍有异议或抗辩,即予参撤,结果造成:一、浮夸,为追求数量达标,逐级虚报加码,欺饰瞒哄,甚至篡改伪造表册一份,索取地方纳银三百至千两,官民皆受其害。二、不讲实效,只图虚名,办学本为解决民众生计,新疆贫穷民众专事耕牧为生,强令其子弟入学,则一家少一劳动力,即有冻馁之患,民众视上学如徭役,富户雇人以代称为服“学差”,故一闻上学令下,多有被逼逃往俄境避祸者,甚至有怨愤赴署自戕者。三、学堂*式的发展,给地方财政带来沉重负担,不堪其负。教育作为社会发展实现效益的长期投资,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水平。教育经济效益回报还依赖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只重规模数量,不讲质量实效,必然受到社会规律的惩罚。王树楠对此深感忧虑。出于对朝廷的忠诚,对社会的责任,一贯认真的王树楠不计个人得失,上书朝廷学部,痛陈新疆“新设行省,本属特别之区,而事事强与腹地诸省一律设施,其最不适宜者莫如学堂……”如此兴教,“学步效颦,只慕虚名,不求实效,恐法愈变而国愈敝也!”(注:《陶庐老年随年录》,《近代裨海》第12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72、397页。)在清末腐败的官场,学部对王的奏折“置之不闻”。(注:《陶庐老年随年录》,《近代裨海》第12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72、397页。)后袁大化任新疆巡抚,王不惜得罪同僚提学使,而继续痛切陈词,大声疾呼,引起省抚重视,针对办学弊端,“始大加裁并,另改章程。”(注:《陶庐老年随年录》,《近代裨海》第12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72、397页。)对新疆教育做了相应调整和优化。

1910年全国各地人民反清运动风起云涌,社会动荡,人心浮动。八月十五深夜迪化发生王高升纵火案,延烧大十字肆商数十家,悉成灰烬,受灾者因多是富裕津帮商铺,称为“火烧八大家”。次日军民数千人持商票纷纷兑银,案件引发抢兑金融风潮,群情汹汹将再乱,商民惶恐,纷纷关门停业,尤其是灾毁严重的津商,更是惊恐万状,准备变卖产业速逃东归。王树楠认为:一、津帮商贾随左宗棠“赶大营”定居新疆,经数十年经营而为商界执牛耳。津商率先抽资东归,必须在新疆商界引起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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