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间”,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打小报告陷害。事隔五十年彭绍升的根据是什么?他虽然没有说,却明白表示《事状》的底本是卢文弨所写的《杨文定公家传》:“灵皋(方苞)为(名时)撰墓志,其事辞颇略,近余姚卢先生绍弓得公(名时)书稿于其家,为传较完备,予因益损其辞,参稽所闻,为之状”。(注:《二林居集》卷十七。)
卢文弨,字绍弓,他的《家传》写于距杨名时“之殁已四十年”的丙申年,即乾隆四十一年(1776),讲到杨名时获罪之由时只是说“有人奏公(名时)与臬司江芑通同欺蔽,世宗命湖南布政使朱纲来代,且遣刑部侍郎黄炳来会鞫”。(注:卢文弨:《抱经堂文集》卷二六,《国学基本丛书》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有人”是谁,他并没有明说,到了彭绍升手里,就实实在在地点明是李卫,看来他是“参稽所闻”后,认为已经没有必要再遮遮掩掩了。
关于杨名时致祸之由,当时的确不乏难以确证但又广为流传的说法,这可以举出乾隆初杨名时刚去世时全祖望写的《江阴杨文定公行述》为例,他说杨名时为其“属吏”谗言所中:“有属吏者,才而佻,其于吏务诚有过人,而不学无术,多自用。公(名时)谆谆教之,属吏以公为老儒,迂其言,公惜其才,言之不已,属吏反憾。适其入觐,言公姑息以要名,且耄,百务俱弛,世宗不能无动。”(注: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十一,《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占籍出版社2000年版。)作者笔下的“属吏”虽未直指李卫其名,其实已经昭然若揭了。
李卫,江苏铜山人,捐纳出身,后被雍正誉为与鄂尔泰、田文镜并列的“督抚标榜”(注:《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十四册,第658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