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与其权移于下,而作威作福,肆行无忌,何若操之自上,而当宽而宽,当严而严?此联所恪守前规,不敢稍懈者”〔61〕。显然,对专制独裁的长期维持而言,这种理论上的建设,要比普通的制度或机构建设重要得多,因为它在实际*生活中,经反复宣传和“教化”,会逐渐深入人心,进而成为一种难以违逆的*传统和习惯。
三是奏折制的广泛推广。臣僚向皇帝密疏言事,并不是清朝的发明,至晚在明朝宣德年间(公元1426—1435年),就出现了所谓的文渊阁银印,它赋予亲信重臣以密疏言事,章疏直达御前的特殊权力,即文渊阁印“自宣德中特赐,凡机密文字铃封进呈,至御前开拆”〔62〕,“上有密旨,则用御前之宝封示,下有章疏,则用文渊阁印封进,直至御前开拆”〔63〕。降至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这一制度仍被遵行。像当时嘉靖皇帝出巡时,特令留守京师的大学士:“宫中消息当密疏奏闻”〔64〕。银印密疏权在当时被明朝官僚视为一种值得炫耀的莫大荣誉。如大学士夏言得罪时,曾苦苦哀求皇帝“免追银章手敕,为子孙百世荣,词甚哀”〔65〕。清朝奏折制和明代的密疏制在形式上是极为相似的(均系密疏言事,直达御前),至于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承继关系,现在已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至晚在顺治时,奏折就已经出现,而且“奏折”一词也开始见于时人的文书记录。如:顺治皇帝在十三年六月曾专门为进本一事颁发上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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