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以道相称,最早产生于汉代。《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县有蛮夷曰道”。汉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设置的县称道,但不是正式以道命名的设置。最早以道命名的设置是中央御史台对地方百官的监察区划。唐贞观初年,因山河形势之便,分全国为十道,开元二十一年(723)增为十五道,置采访处置使,职掌与汉武帝所设置的十三部刺史略同,监察地方百官吏治。从此,道或路一直是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区划。发展到明清,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但仍以地方最大行政区划省为单位,设十三道御史或十五道御史。
明清时期的守巡道实质上也是一种监察区划,是地方省级政府对府、州县两级政府的监察。同时,它又变成了地方官,要协助布、按两司处理相应的行政事务。不过,明清时的守巡道与之前的道或路又有很大的区别。明清时的守巡道是比较固定的机构设置,其主官称道员,而之前的道或路只是一种区划,派遣的官员称呼不一,或称观察使、处置使、安抚使,或称承宣使、按察使,等等。明初始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为省级政府的两大机构,实源于自唐起的以道为监察区划的所设机构官名。明代从初期开始,又逐渐向地方派遣监察官员的巡按、巡抚和总督,到明末清初,巡抚、总督正式成为地方省的军政长官。所以说,监察地方吏治的道是明清省政府各主要机关的源头。
《续文献通考》载:“臣等按,马端临考:有‘承宣使始于唐,迄于宋’。似同于今之承宣布政使。然,考政和时改观察留后为承宣使,实非今之布政使司比也。今之布政司肪于明初行中书省”〔1〕。也就是说,承宣布政使司似源于道,只是与监察吏治的设置联系不是那么紧密。在唐宋时曾设置过承宣使,而宋徽宗政和年间改观察留后为承宣观察使,就转化成为后来发展为提刑按察使的监察设置了。明清的承宣布政司是明初沿袭元代行中书省后才正式设置的。
提刑按察使司作为地方省政府的行政机构设置始于明,但作为官名则起源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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