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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有关澳门主权交涉内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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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6: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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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肯将天朝帝国领土的一部分(哪怕是很小的一部分)让出,还要坚持将割让澳门载入条约,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列强不可能直接卷入我们早已拥有澳门主权这个如果可以称之为问题的问题去反对中国,我们应该巧妙处事,时刻戒备,避免抵触,同时,谨慎、圆滑、和平地发展同中华帝国的关系”。(注: com a China,vol.Ⅰ,pp.62-64.)若那略在1873年3月3日报告中再次指出:“我们要求承认我们的权力,就是对我们在这里所行使的权力的怀疑。……中国根本无意将澳门从我们手中收回,虽然过去可以这么做,但现在却做不到。”目前“当务之急是葡国如何把自己摆在与其他有约国相同的位置上,要做到这一点,只需删除条约第九款、修改第二款”。(注:Idem,vol.Ⅰ,pp.64-65.)为此,若那略擅自通过倭良嘎哩向总理衙门提出了一项替代第九款的草案:“……其第九款之余意,两国议定,暂且推缓,俟两国秉权大臣俱以特颁之全权诏敕互阅,相商定妥该条之义。此代条从本日起,即作为大西洋国与大清国所立和约之一条。将来明确讲解第九款一事,不得将其余各条之理推延及更易”。(注:《澳门专档》(三),第177-178页;(一),第68-69页。)
总理衙门于1873年1月26日复函倭良嘎哩:“查大西洋国在中国澳门地方租住通商,向为各国所共知,中国旧制于该处设有官员稽查一切,亦属共见。现在大西洋国既与中国换约,中国只以条约内设官一条,不得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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