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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末年日本人的台湾论述

时间:2007-3-10 10:46:54  来源:不详
兄弟,共戴一父一母的人伦大义。 

所以如就人与人之间的均衡一而论,我们不能不说人与人是平等的。但是这种平等并不是现实情况上的平等,而是指基本权利上的平等。 

福泽谕吉不仅主张人与人应平等,而且在此书第三篇中,他进一步申论国与国之间也应求其平等。福泽说:(注:《劝学篇》,页13。) 

凡名为人,无论贫富强弱,又无论人民或政府,在权利上都是没有差别的。兹再推广此意来讨论国与国的关:国是由人民组成的,日本国是日本人组成的;英国是英国人组成的。既然日本人和英国人同样是天地间的人,彼此就没有妨害权利的道理。一个人既没有加害于另一个人的道理;两个人也没有加害于另外两个人的道理;百万人、千万人也应该这样。事物的道理原不能由人数多少来变更的。 

福泽谕吉在上文中说:“日本人和英国人同样是天地间的人”,所以“一个人……没有加害另一个人的道理”,但这项平等原则显然并不用于在湾的人。福泽曾说日本占领湾以后,“凡是有反抗形迹的人,应该尽予诛杀”,(注:福泽谕吉:〈湾骚动〉,《时事新报》1896年1月8日社论,收入:〈福泽谕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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